审计揭示三家金融企业均存违规放贷
部分存在会计核算不实、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审计发现,三家金融企业部分分支机构和所属子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实、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主要表现为虚列支出、公款私存、多计支出、少计收入、违规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及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等。 中投公司2011年至2013年5月间,在已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又为职工个人实名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3689.73万元,其中2012年发生1350.68万元。 2012年,农发行总行在会议费、电子设备运转费中列支旅游、招待等支出207.37万元;2012年至2013年,总行超标准开支会议费115.77万元。此外,农发行还存在参加与由本行有业务往来的企业组织付费的海外培训和考察活动、违反财务审批程序列支费用等问题。 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审计发现,三家金融企业部分业务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部分境外投资尽职调查或后续管理不到位。 2008年至2013年,中投公司的境外投资中,6个损失项目、4个浮亏项目和2个面临损失风险项目存在管理人员失职、尽职调查不深入和投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其他部分项目存在选聘外部管理人不够规范、未及时委派管理人员等问题。 规范经营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审计署金融审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强化审计监督力度,有效揭示国有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审计建议,促进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以及促进金融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根据此次审计发现的情况,这位负责人建议,金融企业首先应继续优化信贷投向结构,在业务创新的过程中继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产品流程,提高境外投资能力,加强项目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二应严格执行独立审贷制度,加大信贷业务审查力度,密切关注企业经营状况,严密监控贷款资金流向及用途,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三要不断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福利发放、费用报销等管理措施,依法合规列支各项经营费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
关键词:审计,金融企业,违规放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