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反儿童色情法“放过”漫画 被疑对儿童不利
在色情业大国日本,持有并传播未成年人色情物的情况屡见不鲜。美国发布的2013年人权报告甚至将日本列为“儿童色情内容制造及非法交易的国际轴心”。为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物在日本传播,日本参议院18日通过《禁止针对儿童的买春和色情法》修正案,规定出版和持有儿童色情物都属违法。但由于该禁令未将漫画囊括在内,这部预计将于7月施行的新法引发争议。 日本参议院通过的此项修正案首次将个人持有儿童色情照片等行为列为违法。此前的儿童色情禁止法只规定,向他人出售未满18岁者的猥亵照片、录像等的行为违法。日本共同社说,新法规定,基于自身意愿为满足性好奇心持有未满18岁儿童的色情图片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万元)以下罚金。新法实施后第一年作为个人用于销毁处理现有色情图片的宽限期,不适用上述罚则。新法对儿童色情物做了更加严格的界定,明确规定“故意暴露或强调儿童与性有关的部位”均属于儿童色情物。法律除了处罚偷拍制作儿童色情物的行为外,还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配合调查机关开展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其扩散。 日本《产经新闻》认为,此次日本政府修改儿童色情物禁令与近年来涉及儿童的性侵案件不断增加有关,日本政府试图通过严罚来杜绝该类案件发生。日本媒体不时会爆出儿童遭受性侵的案件,有未成年人遭受家人性侵犯,也有少女被网友骗,拍了裸照被四处传播。此类事件频繁发生让不少民众和媒体感到担忧。共同社称,去年,日本警方共破获1644起性侵儿童案件达到历史最高。此类案件已连续6年增长,达到10年前的10倍。日本反儿童色情组织“光之屋”负责人藤原志帆子说,“希望修正案能防止青少年受到性侵害。” 日本“升级”儿童色情禁止法的消息传出后,美国CNN电视台网站对新禁令不禁儿童色情漫画提出疑问。该网站援引悉尼麦考瑞大学漫画专家布雷希的分析说,日本着迷“卡哇伊”(日语意为“可爱”)文化,色情漫画中的人物年龄很难界定,难以判定其是否为儿童色情物,即使对漫画实施类似禁令也很难执行,“或许主角已经20岁,但从你的角度来看,她只有15岁”。日本漫画家赤松健则说,今后如禁止儿童色情漫画,将危及整个漫画行业。漫画家创作时会畏手畏脚,生怕一不小心触犯法律。赤松健还说,漫画中的角色都是虚拟人物,并非描摹真实的儿童色情事件,不会伤害任何人。《日本时报》报道说,即便修正案不针对漫画,一些出版商依然坚决反对。一些人担心对儿童色情内容的定义不够清晰,调查组织可能会借该法案审查漫画。《纽约时报》则认为,儿童色情物禁令在日本很难推行,很大原因是出版商极力反对,出版业在受互联网严重冲击之时好不容易发现这个生财之道,怎会轻易放弃。 一位日本儿童福利机构从业人士表示,曾有犯罪嫌疑人用性侵犯漫画哄骗孩子说“受性侵很正常”,导致侵害发生。色情漫画虽然描绘的是虚拟形象,但危险程度一点不会减轻。法新社18日援引日本国立德岛大学法学专家中里见博的话说,“色情漫画没有受害者”的论断完全错误。长时间接触这些漫画容易诱使观看者“按照他们的幻想”行事。 除了来自出版业的反对声音,一些日本民众对于新的儿童色情物禁令也有所担忧。不少民众认为,一旦开始实施,警察的搜查权限会扩大并造成职权滥用,例如随意进入民宅检查,从而会侵犯个人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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