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向勇斗暴徒两群体分别奖30万、20万元
6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和田市、皮山县“勇斗暴徒”群体“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新疆启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以来,涌现出一批勇于同暴恐分子作斗争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2014年6月中旬,3名手持斧头的暴徒潜入和田市一家棋牌室,突然砍杀无辜群众。面对疯狂暴徒,多名现场群众毫不退缩,与暴徒展开殊死搏斗。附近商户听到警报后,立即拿起大头棒、灭火器对暴徒进行围追堵截,并积极配合闻讯赶来的武装巡逻力量,一举制服3名暴徒,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伤亡。 2014年5月下旬,皮山县桑株乡6名村民在安全巡查时,发现3名身带管制刀具和疑似爆炸装置可疑人员,遂上前询问,遭暴徒持刀袭击。村民机智勇敢、沉着应对,先后将3名暴恐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收缴匕首砍刀及12枚爆炸装置。 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决定称,他们的英雄壮举,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传统美德和高尚品格,彰显了各族人民群众“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显示了各族群众勇敢直面暴徒,以实际行动全心、全力支持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坚决与暴恐分子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表彰决定号召全疆广大干部群众以受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群体为榜样,在反恐维稳斗争中,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弘扬社会正义,维护民族团结,构筑起打击暴恐犯罪、捍卫社会安宁的铜墙铁壁,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业作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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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