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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破坏选举案466人被处分 6月底处理全部到位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6-18 14: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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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天公布湖南省委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对于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处理情况。目前,已依法终止596人(含具有县人大代表资格的大会工作人员)、749名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资格,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1月至12月,中央第十巡视组对湖南省进行了巡视。2月24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湖南省反馈巡视情况,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陈际瓦代表巡视组作反馈时明确提出意见,湖南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没有及时发现和预防衡阳贿选问题,并明确提出要认真总结、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提高政治敏锐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基于此,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排在湖南整个巡视整改情况通报的第一部分,足见重视程度。

  通报称,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湖南省委按照中央要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

  目前,已依法终止596人(含具有县人大代表资格的大会工作人员)、749名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资格,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第一批409人已下达处分决定,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8人,处级干部139人,第二批将于6月底处理到位。

  同时,加大司法处理力度,湖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68人,其中50人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湖南省委要求,在抓好案件处理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治本抓源,从不同层面对案件进行总结剖析和深刻反思,并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组织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进行剖析反思,以案说纪、以案明法。

  >>新闻背景

  衡阳破坏选举案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2013年12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湖南省纪委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进行立案调查;对涉案的431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对在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

  -“吃空饷”问题

  衡阳追回资金3680万

  通报称,已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吃空饷”问题开展全面清理,加大清退和查处力度。目前,省司法厅系统已督促30名在编不在岗人员按时归岗,清理辞退11名违规停薪留职人员;长沙市查处“吃空饷”单位33个、88人,收缴违规资金330余万元;衡阳市清理“吃空饷”人员1325名,追缴资金约3680万元;湘西自治州已将995名在编不在岗人员整改到位。

  同时通报称,正在制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停薪留职、编外用人”问题的处理意见》,对“本人离开原单位后原单位继续以该人名义套取工资”“长期以各种名义不上班但领取工资”“有的领导干部子女在上学期间就被运作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报还要求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打招呼干预人事安排、跑官要官、拉票等问题,狠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干预人事安排、跑官要官、拉票等3类问题,分别提出处理措施,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

  通报称,目前,已查办和督办违规进人案件18起,追究责任人员126名。其中,厅级干部5名,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12名。对个别地方将违规进人政策化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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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破坏选举案,衡阳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