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条例修改连续两年“爽约” 源于利益博弈

来源:新京报 作者: 2014-06-18 09: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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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点

  多地放宽公积金提取

  北京公积金贷款家庭提取公积金可不需购房合同、武汉工资不足1900元可直接提取公积金……近期,各地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新规引起社会关注。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北京、武汉、青岛、扬州、太原、厦门、湖州等地均出台了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多地对于公积金提取的范围都有所放宽。

  提取门槛

  多地低保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其中,最受社会关注的是武汉的公积金提取新政。

  武汉市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若从未使用过公贷,且个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

  而在扬州市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中,也规定了9类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其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记者注意到,虽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一国家级的法规中,未有相关的规定。但不少城市均在这个方面增加了人性化的规定,以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提取使用公积金。

  其中,北京的公积金政策中就一直规定,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缴存人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厦门市新修订的公积金提取办法中,也规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使用范围

  三亚、湖州可用公积金交物业费

  同时,多个城市对于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扩大了新的范围。

  去年9月起,三亚公积金用途已拓宽至交物业费、看病、交学费等。

  湖州从3月1日起实施多项新政,让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物业费等问题都成为现实。

  湖州规定,在该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先申请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出售该房产的开发企业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今年4月,上海市公积金中心透露,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自住住房消费。

  此前北京也曾做过这类尝试,2009年4月,北京出台新政策,购买经适房、限价房的市民,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

  -分析

  放宽提取地方破冰

  新京报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今年上半年各地出台的公积金政策中,大部分是在公积金提取这个方面,涉及缴存和贷款方面的新政则比较少。专家认为,各地选择在提取方面进行一些调整,也与在公积金提取的争议较少有关系。而中央在制定相关规定的时候,也会借鉴各地的成功的做法。

  汪利娜表示,放开公积金提取势在必行,“解决公积金存在的问题,应该让百姓享受到应有的支配权。所以这一块应该放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安也认为,应鼓励民众先租房再买房,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允许租房提取公积金,但仍需要税务发票证明等繁琐程序,要适当简化。

  但他不同意公积金提取的完全放开。“我个人认为,应该用在解决住房问题上,当然包括买房和租房。如果不是用在住房上,就成为一些福利。我觉得公积金还是要回到住房本质上面来,有些地方已经扩大了提取范围,一些家庭贫困也能来提取,变成扶贫的资金。但我觉得这不是住房公积金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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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积金制度,公积金,提取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