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撒5000元制造混乱 路人不去捡钱帮逮人
窃贼称想制造混乱 嫌疑人潘某,46岁,当地人,有吸毒前科。 他说,逃跑过程中,他原本想把一大摞钱往空中一扔,让大伙去捡钱制造混乱,自己趁乱逃走。 “以前不是有报道,盗贼扔出赃款,几大千被抢只剩600元么?但是当时一看没人捡钱,还在继续追我,只有服输了。”潘某说,他平时跑了1000米后,还能再跑个七八百米,但是那时他竟莫名其妙地软了,束手就擒。 目前,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扔出6000元赃款 哄抢只剩600元 2010年9月10日上午11时20分许,浙江省温州市区民航路奥林匹克大酒店门口台阶上,几个人冲了过来,按住另外几人,拉向酒店大堂。 就在进门之前,被抓的一名男子突然扔下一沓钱。目击者曹先生说,当时风挺大,钱四处飘散,七八个路人围了上去,“你抓一把,他抓一把,很快就离开了。” 事后曹先生才知道,当时警察在抓捕嫌犯,歹徒情急之下抛下赃款,过路人一哄而上将钱捡了个精光。警察最后清点,嫌犯扔出的6000元赃款,只回收了600元。 捡拾赃款可能犯罪 街头哄抢赃款,舆论认为反映出社会公德水平和公民素质有待提高。不过在法律人士看来,这种现象还涉嫌违法犯罪。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主任沈仁刚分析,如果明知赃款而捡拾并掩饰拒不归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如果明知赃款而且明知是民警在抓贼,还去制造混乱,则涉嫌妨碍公务;如果不知是赃款捡拾后不归还,可能涉嫌非法侵占;如果是三人以上聚众哄抢,还可能涉嫌聚众哄抢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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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