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明确院士退出机制
幕后 初始版本曾详定劝退程序 谁有资格提名?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工程院就拿出了一个《关于改革完善院士制度的初步设想》,今年4月,又提出了《关于改革完善院士制度的初步方案》。此后,由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中科院、工程院、科技部、教育部、人保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总体方案。《章程》修订案就是在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的。而这个总体方案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强化学术导向,减少行政干预。9日,工程院院长周济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时就直言:当下院士增选工作面临不少挑战,比如受社会环境影响,候选人或其所在单位“助选拉票”、“集成、包装”的现象仍然屡禁不绝。 院士声音 去行政化需出台更多科学的细则 钟南山院士:去行政化,减少政府干预的方向是对的,但是还需要系统的操作。这次修订赋予了学术团体的院士提名资格,我作为中华医学会会长,当然是高兴的,我之前确实是积极争取过让学术团体推荐候选人的。但我也有担忧,学术团体推荐候选人的效果,和预想的可能会有一些差距,因为各个学术团体的水平和能力到底怎样尚需要考量。这不仅对学术团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院也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付出更多艰苦的努力,出台更多科学的细则,才能让学术团体推荐候选人落实得公平、有效。 旭日干院士:院士增选,增加院士终选投票环节,有利于考察候选人在更广学术范围内的认可度。 如何劝退院士?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工程院《章程》修订曾数易其稿。在初始的一个版本中,曾详细规定了劝退或撤销院士称号的程序。例如,不少于5位院士书面提议,或经学部常委会、主席团提议;由本学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达到三分之二,投赞同票的达到三分之二时,可做出劝退或撤销的决定,等等。但昨天最终表决通过的修订版并没有这些有关程序的规定。据了解,两院大会结束后,工程院还将就这些细节的程序问题做进一步研究和研讨,才能做出详细规定。 2011年,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副院长谢剑平当选工程院院士,引发争议,被称为“烟草院士”。虽然工程院最终做出的决定是“动员谢剑平自己请辞”,不过谢剑平至今没有请辞。 记者了解到,中国工程院建院至今,尚无一名院士被撤销院士称号。中国科学院历史上曾有2名院士被撤销称号,其中一人是陈敏恒,他曾是原华东理工大学校长,1991年当选为中科院学部委员(化学部)。1997年,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胡黎明的博士毕业论文剽窃被揭露,胡黎明的导师就是陈敏恒,胡黎明发表的另外几篇造假论文中也有陈敏恒的署名,陈敏恒因此被中科院除名。 院士声音 劝退院士也应该全体投票决定 钟南山院士:我对此非常赞成,不过劝退也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因为按照新《章程》,以后增选院士时就要全体院士终选投票决定,那么以后如果要劝退一名院士,也应该全体院士投票决定,而不是一个学部说了算。是怎么进就怎么出。 周世宁院士:增加“院士劝退”我是赞同的,不过我认为这劝退程序中应该有“本人申诉”这个环节,应该给人发出声音的机会。 荣誉称号怎样退休? 目前,我国的院士年龄主要集中于70岁至89岁,有的老院士主动申请退休,所在单位鉴于院士带来的种种效应而极力挽留。 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昨天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前表示,各界关心的院士待遇、院士退休等问题,由于涉及国家统一的劳动人事制度,此次修改章程并未涉及。 院士声音 增选环节可考虑规定一个年龄限制 王任享院士:工程领域与基础科学领域的科学家不同,因为从事的是工程技术领域的研究,退休年龄普遍比基础科学的科学家早。在院士增选的环节中可以考虑规定一个年龄限制,比如多少岁以上就不再参加院士增选,同时,院士申请退休也应该被允许。 |
关键词:院士,退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