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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下水严重超采 已形成7个地下水大漏斗区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刘岚 2014-06-10 16: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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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水:全国省(区)河北最“渴”

  全省亩均水资源量为211.04立方米,为全国亩均水资源量1437立方米的14.68%;人均水资源量为307立方米,为全国平均值的1/7,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除直辖市以外,在28个省(区)份中倒数第一。此外,河北省也是全国少有的没有过境(入境)大江大河的省份,客水资源严重不足。

  借水:10月份“喝”上长江水

  随着南水北调总干渠工程建设任务和廊涿、保沧、石津、邢清等4条干渠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今年10月份,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正式通水,实现年调引水能力30.4亿立方米。

  同时河北省还加快实施引黄入冀调水工程,为白洋淀、衡水湖、大浪淀和一些小型洼淀实现生态补水。

  水源地“三圈防护”

  在饮用水源保护中,河北省完成了8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划分工作,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提供了“三圈防护”。根据近年和2013年监测评估结果,河北省8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了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和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

  按照国家2015年底前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要求,河北省积极推进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设立标界和标志,全面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严厉查处水源保护区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目前,邢台、唐山、保定、石家庄、邯郸等5个市初步完成了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其他设区市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也正在进行当中。

  饮用水保护区“四个不批”

  河北省还严格环境准入,对饮用水保护区实行严格的环评制度,坚决做到“四个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项目不批;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不批;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批;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不批),防止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新的污染危害。

  同时要求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各设区市要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指标监测,每年进行一次全指标分析,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水源地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的排污口和违法建筑等。

  解决60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

  对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河北省着力构建城乡一体供水网络,全省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85%,集中式供水收益率达到93.13%。巨鹿、大厂、馆陶、南宫、容城、青县、固安和海兴等14个县,整县推进,分片联网,统一供水,建立覆盖全县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2014至2015年建设151个县级和8个市级水质检测中心,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实时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2014年,河北省计划解决602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关键词:地下水,漏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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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