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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斯兰教界驳斥“圣战殉教进天堂”谬论

来源:天山网  作者: 2014-06-05 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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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木哈提热木•西日甫大毛拉

  震惊世界的“5•22”暴恐事件充分说明,那些滥杀无辜生命的暴徒从根本上违背了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完全背离了伊斯兰教所倡导的和平、宽容、友爱的精神,是各族穆斯林必须坚决反对的。

  这种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暴力犯罪行为,是我们伊斯兰教所不能容忍的,也是我们穆斯林所坚决反对的。人类都是真主的造化,不给他人带去和平,反而伤害甚至残忍地杀害无辜群众,这决不是一个真正穆斯林的行为,这种行为只会引领那些暴徒进入火狱。

  (二)

  加如拉•库尔班大毛拉

  伊斯兰教杜绝任何犯罪的因素和任何宗教极端,因为这是死亡的地带。安拉的使者说:“你们当谨防在伊斯兰中制造极端,你们之前的人就是因为宗教极端而灭亡的。”伊斯兰教确已为在大地上为非作歹者制定了刑罚,因为他们的作恶、恐吓伤害了无辜的人,玷污了他的民族,安拉说:“敌对真主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它们的报酬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支架上,或把手脚交互着砍掉。”(筵席章:第33节)“作恶者每做一件恶事,必受同样的恶报•••这些人是火狱的居民,必将永居其中。”可见,那些制造暴力行为的恐怖分子,不仅得不到真主的喜悦,进不了天堂,还要受到火狱永久的惩罚。

  (三)

  阿布都西克尔•热合木吐拉大毛拉

  谁入火狱由真主注定,同时对于那些作恶的人和违抗真主命令的人,真主在《古兰经》中明确指出:“难道他们不知道吗?谁违抗真主及其使者,谁将受火狱的刑罚,并永居其中。那是重大的凌辱。”对他们的惩罚就是“他们的内脏和皮肤将被沸水融化,他们得受火鞭抽打”;“只能饮沸水和浓汁”“他们在火狱里要垫火褥,要盖火被,我要这样报酬不义者。”

  (四)

  阿不都热西提大毛拉

  伊斯兰指责在大地上伤害他人的作恶者,禁止一切越轨行为。真主在《古兰经》中提到:“犯罪者的确在迷误和烈火中。他们匍匐着被拖入火狱之日,将对他们说:你们尝试火狱的灼烧吧。”可见,在大地上为非作歹,滥杀无辜的人,真主将让他们永居火狱,并接受火狱痛苦的刑罚。

  伊斯兰的道路,是建设大地的信条,不是搞破坏、到处作恶的信仰。伊斯兰教提倡建设,而不是破坏,提倡团结而不是分裂,提倡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和谐。

  (五)

  艾拜都拉•买合苏木

  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犯下的这种暴行,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罪恶行为。应该充分认识到暴徒的用意,绝不只是滥杀无辜,更是想以这种惨无人道的行为来挑起穆斯林民众与非穆斯林民众之间的仇恨。作为宗教人士,我们应该向广大的信教群众讲清楚,民族分裂势力越是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我们越要加强民族团结,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钢铁长城。越是在这样的时刻,越是要清醒、理智,加强团结,自觉地同一切有意或无意地破坏、伤害民族感情、民族团结的言行做斗争。

  (六)

  马玉孝阿訇

  暴恐分子惨无人道的罪行就是要破坏我们和谐的社会和和平的宗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要珍惜我国和平发展的机遇,发扬伊斯兰教和平宽容的优良传统,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立场坚定地反对一切暴力恐怖活动,坚决同这种与伊斯兰教精神相违背的行为作斗争,维护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我们要牢记真主的教诲“你们要紧抓安拉的绳索,不要分裂”。各民族间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与各族群众携手并肩,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族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的成果。

  (七)

  买买提卡日阿吉

  各族同胞都是暴力恐怖案件的受害者。这些没有人性的暴力恐怖分子,凶残杀害无辜群众的行为令人发指,这种暴行是我们伊斯兰教严令禁止的,是各族穆斯林群众坚决反对的。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这样一个活动,就是为了严厉声讨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深刻揭露他们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本质,同时,也让我们为那些在事件中死亡和受伤的群众祈祷,愿逝者安息,伤者平安。

  对于那些为非作歹的人,真主明确指出:“作恶的人,将匍匐着投入火狱。你们只受你们行为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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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伊斯兰教,新疆,邪教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