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会缺席——刘汉刘维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4-05-25 09: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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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行难逃惩处

  2014年3月31日至4月19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等7个审判法庭内,控辩交锋激烈地进行着。

  在公诉人与被告人、辩护人的唇枪舌剑中,在20名证人的当庭陈述中,在如山的罪证材料前,尽管刘汉等被告人对指控予以否认或部分否认,但这一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种种特征愈发清晰,其严密的组织结构、庞大的成员队伍、约定的帮规戒约、雄厚的经济实力、严重的社会危害,一一公诸于法庭之上。

  ——从组织特征看,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呈金字塔结构。刘汉是塔尖,他和刘维、孙某某同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唐先兵、孙华君、缪军和旷晓燕、陈力铭、曾建军、文香灼、旷小坪、詹军等10人为骨干成员。刘岗、李波、车大勇、仇德峰、肖永红等20人为一般成员。

  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刘汉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孙某某负责执行刘汉指示及汉龙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刘维主要负责领导曾建军、陈力铭、文香灼等人充当打手或保镖,为该组织排挤打击对手,以黑护商。

  ——从经济特征看,该组织通过敲诈勒索、垄断赌博游戏机市场、放高利贷、骗取贷款、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并将非法所得用于购买枪支、弹药、刀具、车辆等作案工具,资助作案人员逃跑藏匿逃避打击,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金、购买住房、毒品,通过行贿骗取政治资本获得社会地位等。

  ——从行为特征看,该组织成员在作案过程中手段残忍、气焰嚣张,先后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重大刑事案件数十起,致多人死伤。

  ——从危害性特征看,该组织通过非法持有枪支、暴力打杀在社会上形成威慑。同时,刘汉等人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攫取暴利,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使该组织称霸于四川成都、德阳、绵阳地区,势力几乎遍及整个四川。

  在最后陈述中,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庭认罪、部分认罪或悔罪。

  在庭审上,刘汉曾经与前妻杨某、弟弟刘维、昔日兄弟孙某某当庭相见,痛哭流涕。种种场景令人动容,同样令人警醒:触犯法律,带来的是亲友间的凄楚别离;唯有遵纪守法,才能拥有幸福自由的生活。

  旁听席上更有人唏嘘慨叹,这一刻,刘汉展现出的是一个好丈夫、好大哥、好父亲的形象,然而,刘汉等人可曾想过,自己曾经奢靡、光鲜的“幸福”生活背后,在“政协常委”“奥运火炬手”的炫目光环背后,埋藏着的却是8条曾经鲜活的生命,数十个曾经幸福安宁的家庭。

  还有旁听者感言,众多被害人的家中,有的老人过度伤心离开人世;有的妻子无力独撑家庭,无奈离开幼小的子女;有的孩子失去了父亲,只能早早辍学。更让人痛心的是,一些被害人家属明知道凶手是谁,却只能忍气吞声、不敢申诉,唯恐灾难再一次降临在自己家中。悲伤、恐惧与无助,在他们压抑的内心深处,是多么渴望正义的到来!

  正义终将到来——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指出,刘汉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广汉市、绵阳市、什邡市等地存续近20年,成员多达30余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刘汉指使、纵容、认可其组织成员实施故意杀人犯罪5起,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刘汉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首要分子,应当对该组织所实施的全部罪行负责。

  整个庭审过程中,司法机关依法告知并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充分行使举证、质证和辩护权利;对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法庭严格遵照法定程序,深入调查了大量证据,并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彰显了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司法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了对程序正义、实体正义的追求。

  这正如公诉人在法庭上所言:本案的公正审理,将还法律以尊严,还人民以公道,还社会以正气!

  平安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篇章,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有力保障。打黑除恶,给人民群众以安全感,才能实现每个人心中的中国梦。人民坚信,党纪如山、国法如天。无论黑恶犯罪分子的能量有多大,其“保护伞”的职务和级别有多高,都难逃反腐打黑的雷霆手段和恢恢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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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刘汉,黑社会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