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庆三、王胜被追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日前作出决定,追授齐庆三、王胜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齐庆三、王胜同志学习。 齐庆三,男,1969年12月出生,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生前系平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2013年11月11日,齐庆三同志因连续昼夜加班,过度疲劳,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时年44岁。 齐庆三同志从事新闻宣传工作17年,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努力践行新闻宣传干部的光荣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把生命的最后一刻留在了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不懈追求和为民情怀。17年来,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几乎没有休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每次重大新闻宣传活动都冲在最前面,亲手撰写发表新闻稿件1360多篇,多次被河北日报、石家庄日报评为优秀通讯员;他乐于与基层群众交朋友,把善于发现平凡中的闪光点与自己的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经常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采写新闻稿件;他一生安于清贫,无力在县城买房,婚后一直借住在岳父家,上下班的交通工具是一辆老式28型“飞鸽”自行车。 决定指出,齐庆三同志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他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向齐庆三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忠诚党的事业的崇高品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立足岗位、追求卓越的敬业精神,恪尽职守、艰苦奋斗的实干作风,生命不息、工作不止的人生境界,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齐庆三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齐庆三同志为榜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实现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而努力奋斗。 王胜,男,1955年11月出生,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内丘县柳林镇西石河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2月19日,因积劳成疾突然病倒在工作一线,经抢救无效于2月20日去世,时年59岁。 王胜同志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近40年来,带领当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修水利、治荒山、办企业,把一个人均年收入仅有几十元的穷山村,建设成为逐步富裕、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决定指出,王胜同志的先进事迹,鲜明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勇于进取的时代精神,深刻彰显了党员干部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的公仆情怀,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和内涵。王胜同志是全省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广大基层干部的学习榜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王胜同志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政治品格,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他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学习他锐意进取、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大胆探索,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学习他克己奉公、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时刻牢记“两个务必”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把向王胜同志学习与弘扬焦裕禄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深学、细照、笃行、带头,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作出新贡献。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王胜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王胜同志为榜样,艰苦奋斗,勇于拼搏,开拓奋进,为实现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而努力奋斗。 |
关键词:齐庆三,王胜,追授,优秀共产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