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5.12“公交车燃烧事件系人为纵火
5月12日拍摄的公交车燃烧现场。新华社记者 李桥桥摄 13日凌晨,宜宾市政府对外公布了“5.12”公交车燃烧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该事件系人为造成,事故现场唯一死者余跃海是纵火犯罪嫌疑人。 5月12日16时50分左右,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4路公交车(车牌为川Q18757)行驶至翠屏区南门桥时发生燃烧,造成交通中断。 据统计,目前该事件造成1人当场死亡,乘客和参与救援群众入院观察、治疗人员共计77人,其中重症3人、危重9人。目前,已有1名入院观察的人员出院。 事故发生后,宜宾市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公安、交通、消防、医疗、应急、安监等单位人员立刻赶赴现场。许多好心市民也参与到紧急救援中来,帮助乘客逃离燃烧的车辆、将伤者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12岁的胡竞文是此次事件的亲历者。她告诉记者,公交车着火时她正坐在车内最后一排。“车子行至南门大桥中段时闻到车内有刺鼻的汽油味,没想到十几秒钟后,就突然着火了。”她和车内另外两名小学生推开公交车后窗跳下车,所幸只受点擦伤。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纵火犯罪嫌疑人余跃海(男),今年51岁,是四川内江人。纵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宜宾市政府秘书长邓前卫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事件发生后,宜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一是要全力以赴科学救治伤员;二是要切实做好受伤人员家属的工作;三是要依法快速查清事实真相;四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发布事件有关信息;五是进一步开展伤员救治、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同时,强调要举一反三,做好各个方面的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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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