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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禾警方被指“栽赃”无头案给疑犯

来源:新京报 作者: 2014-05-12 1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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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金标案二审时,愤怒的受害者家属在法庭上殴打李金标姐姐及哥哥。5月10日下午,李金标的姐姐李水英拿着事后去医院拍的片子。

  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湖南嘉禾县一死刑犯李金标,在侦查阶段被嘉禾公安局查明涉嫌犯下15起案件,但湖南省高院最终仅认定其奸杀73岁老人案及抢劫案2起案件成立,不到公安机关最初查明案件数的七分之一。律师称,被认定的强奸杀人案仍有疑问。

  除一起抢劫案外,李金标否认其余14起案是自己所为,李的律师认为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还存在警方将无法侦破的无头案“安”在李金标头上的可能性。

  昨日晚,李金标案的首办侦查员,现任嘉禾县公安局副局长雷建廷向新京报记者否认在审讯李金标时有过刑讯逼供的行为。

  2010年底,李金标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2011年初,嘉禾县公安局通过媒体宣布,自2000年至2010年10年间,李金标先后14次强奸、抢劫、猥亵妇女,加之上述抢劫罪,李金标共犯案15起。

  自李金标被刑事拘留,到媒体报道系列案件侦破,前后约半个月时间。

  2012年,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郴州中院)一审时,公诉机关只起诉了6起案件,郴州中院最终认定5起;2013年11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二审,最终只认定了一起奸杀73岁老人案及抢劫案。

  李金标一直否认被指控犯下的14起案件。律师和家属也认为,从侦查阶段到起诉、审判阶段,李金标被认定的案件直线减少,“太过蹊跷”。

  2012年5月、2013年11月,因犯强奸罪、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及强奸罪、抢劫罪,李金标先后被郴州中院及湖南高院判处死刑。

  当年侦破此案的侦查员雷建廷曾获一等功;去年被任命为嘉禾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的律师认为目前该案仍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以及证据链条不够完善等疑点。

  李家村的“变态幽灵”

  办案民警称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变态强奸杀人犯

  李金标进入警方视野源于一起抢劫案。

  2010年4月18日凌晨,嘉禾一女子刘金霞(化名)在县城遭遇抢劫,她大喊“救命”,吓跑对方。

  经警方多方调查,李金标被认定为抢劫嫌疑人。

  案卷材料显示,在此案发生前的两个月内,嘉禾县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和一起强奸案。其中一起发生在李金标所在的盘江乡李家村,一名73岁的妇女被强奸并遭杀害。过去的10年间,嘉禾县还发生过12起类似“作案区域、侵害对象、作案手段及作案时间”的案件。

  嘉禾县公安局将系列案件合并侦查,并将嫌疑人圈定在“男性、四十岁左右、嘉禾县盘江乡人”范围内。因李金标符合上述嫌疑人条件,其抢劫案作案区域、侵害对象等也符合之前14起案件特点,李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

  2010年10月,公安部传来的鉴定结果显示,被奸杀老人尸体上提取的微量物证与李金标的DNA比对成功。

  当年的12月16日,李金标被刑事拘留。

  2011年初,嘉禾县公安局对案件侦破过程等进行宣传,当时的新闻稿中提到:经进一步深挖,李金标对其参与10余年以来发生在嘉禾县盘江乡等地的系列强奸、抢劫、猥亵妇女等案件供认不讳。

  在湖南媒体报道中,李金标被称为“变态幽灵。”

  2010年,李金标系列案件破获后,案件的首办侦查员雷建廷荣立个人一等功,这是嘉禾县公安系统获此殊荣的第一人。

  “你能感觉到,在李家村那一块,有一个像幽灵一样的变态凶手。”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雷建廷2010年底接受《三湘都市报》采访时说,从事刑侦工作20年来,这样连13岁幼女和70多岁老人都不放过的变态强奸杀人犯,他第一次碰到。

  2013年7月,雷建廷被任命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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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栽赃,无头案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