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深等六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

来源:新京报 作者: 2014-04-26 15: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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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25日公布了2014年住房保障的若干时间表,京沪深等六城市将试点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

  政府让渡土地出让收益

  住建部表示,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要求试点城市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在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住建部介绍,一些地方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方式的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配售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产权份额及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

  住建部认为,从一些城市的实践来看,发展共有住房,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能够调动群众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同时,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符合公平、效率原则,可以避免陷入福利陷阱,有利于保持或激发社会的活力。

  住建部提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以根据实际开展试点。

  公租房

  公租房将和廉租房并轨

  积极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是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住建部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6月底前,各地区要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市县在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2014年底前,各地区要把廉租住房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

  棚户区改造

  抓紧完成改造规划编制

  住建部要求,各市县要抓紧完成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项目,5月底前报省级政府批准后报住建部备案。

  按照安排,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470万套以上。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20年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为此,住建部提出,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进城落户农民住房保障需求研究,调查测算至2020年进城落户农民住房保障需求数量,为编制“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提供支撑。

 

关键词:共有产权住房,住建部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