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解释新刑法 我国拟将住豪宅领低保定为诈骗罪
昨天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拟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7个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解释。其中,4条刑法解释,涉及单位犯罪、虚假出资、骗取社保和食用珍贵野生动物。最高立法机关第10次对1997年新刑法的适用作出解释,也是首次对2013年实施的新刑诉法作出解释。 2000年首次解释新刑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介绍,1997年刑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个决定和8个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还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先后对刑法有关规定的含义和适用问题作出9个法律解释。 首次对刑法作出解释,是在2000年4月,对刑法第93条“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和范围问题”作出明确。 根据立法法,“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法律制定之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提出法律解释的机关,包括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 法律解释与法律效力等同 据介绍,法律解释实际上是立法的形式之一,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从1996年起作过的法律解释有16个,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关于国籍法在香港澳门的适用;二是关于香港澳门基本法规定的含义;三是关于刑法的。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经过“大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大修”之后,第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 刑诉法的3条解释,主要涉及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予以逮捕、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能否向法院起诉、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收监程序等。 按照以往的做法,法律解释不是新创设法律制度,也不是对现行法律作修改,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一致,可以经过一次审议就表决通过。 -解读 1 “单位组织杀人”组织策划实施者担刑责 涉及条款:【刑法第30条】 解释草案: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有关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直接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疑:现行的刑法,单位犯罪主要是在经济领域。有些犯罪,比如杀人、伤害、盗窃、拘禁等,没有规定单位犯罪。 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单位决策实施盗窃,窃水、窃电。单位为了打倒竞争对手,雇凶杀人,为了追债,单位非法拘禁。 对此,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对单位实施的这些行为,应该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表示,法工委研究认为,对传统的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刑法分则没有规定单位犯罪。对这些犯罪不认为是单位犯罪,不由单位承担刑事责任。但对组织、策划、直接实施这些行为的人,按自然人犯罪追究刑责。 |
关键词:诈骗,低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