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低价药为何常断顿 8部门联手严防低价药消失
二问不限高,药价会暴涨吗 《意见》指出,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各地根据日均费用标准,确定本省(区、市)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对因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突破低价药品控制标准的,要退出低价药品清单,重新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指出,日均费用控制,是从保证不增加患者负担的角度提出来的。也就是说,放开零售价格是在一定范围之内的。所谓日均费用,就是指患者吃一种药一天用量的总费用。如果政府要求日均费用标准控制在3元的话,企业所定的药价按照患者平均使用量折合成日均费用,只要不超过3元钱就可以。 取消最高零售限价后,会不会引起药价大幅上涨?宋大才认为,《意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纠正常用低价药品的价格扭曲。部分药品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这是正常现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他认为,低价药品通过清单进行管理,范围和界限是清晰的。其次,制定了常用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价格还是可控的。实际上,常用低价药品大多是多家生产的,通过有序竞争,有利于药品价格理性回归。只有药品价格回归到合理区间,企业才能持续保障供应,才有能力改善生产条件,保证药品质量,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患者。 此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做好低价药品生产成本及实际购销价格监测,保障药品价格合理波动。 宋大才认为,低价药不等于短缺药,目前低价药品绝大部分还是多家生产、市场竞争,价格是不是能够上涨或者大幅上涨,不完全取决于一个企业。 |
关键词:低价药,医疗 |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