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军内打虎”:集中在基建领域 多经历七个环节
程序 军内打老虎一般经历七环节 梳理王守业等高级军官的落马过程可以大致得出军内“大老虎”被惩处的过程,简单概括为“军队纪委介入、军队检察院提起公诉、军事法院审判”。 庄德水进一步对军队落马高官的查处流程解释说,根据办案程序,军内“打老虎”一般要经过案件受理、案件初核、案件立案、案件调查、移送审理、提起公诉、司法审判等基本环节。 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于2005年12月23日被中央军委纪委“双规”,2006年5月,军委检察部门介入了对王守业案的调查。由于王守业是军方人大代表,对他的批捕,须首先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发布公告,接受了王守业提出的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王守业的代表资格终止。当年,解放军军事法院一审宣判。 由军事审判机关管辖军人犯罪的案件,是世界主要国家通行的做法。在我国,军事法院作为专门人民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根据国家司法权统一行使的原则,军事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或授权确定管辖范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履行审判职责。 在管辖范围方面,军事法院对军内人员犯罪的案件依法行使审判权,军内人员主要包括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 根据现行体制,中国的军事法院分三级设置:基层军事法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是最高审级,其职权包括审判正师职以上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等四类。 有媒体报道认为,无论是军事法院还是地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都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因此,军事法院在庭审过程中的主要程序和一般法院大同小异,也有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必要环节。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案件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如果经上一级军事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三个月审限。 因涉军事秘密军内反腐案较少公布细节 2010年,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解放军原副总参谋长刘镇武上将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军队一直重视反腐问题,打击腐败的力度甚至比地方还要严厉。外界对军队反腐力度感受不够,主要是因为反腐案件都是在军队内部系统查办,不对外公开。 不公开审理符合国际惯例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该报道显示,军事秘密作为国家秘密的重要内容,关系国家安全,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此类案件,也符合国际司法惯例。比如,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因道德、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的理由,可不使记者和公众出席全部或部分审判,但任何判决都应公开宣布。 “公开是最好的反腐剂,这适用于地方政府反腐要求,但并不适合于军队反腐,军队反腐更重视纪律权威和惩治力度,层级性和权威性比较明显。”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 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亦撰文指出,军队的职业特性与职业特权制约着监督所必需的公开透明。军事行动的保密与非保密的界限并不清晰和严格,更不为社会大众所了解。 不涉及国家秘密应适当公开 既然军内反腐和公众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是否意味着军内反腐和公共利益关系不大?庄德水并不赞同:“军队的力量源泉是人民群众,军队离不开社会支持,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军队加以捍卫。军队反腐直接关系到军队本身的公信力和战斗力,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军队切实开展反腐,不仅可以保证军费的合理使用,让军队取信于民,而且可以整肃党纪军纪,保证军队不改变其政治颜色。” 庄德水认为,对于军队腐败案件的审理,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这个前提,可以在适当范围内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提升军队反腐透明度,充分发挥军事发言人和新闻记者见面会的制度优势,公开相关反腐进程和结果,对军队内部的腐败分子形成威慑力。 他建议,军队管理层本身要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反馈和利益表达,畅通军队信访举报渠道,让基层军官的一言一行处在人民群众的监督视野内。( |
关键词:反腐,军纪,部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