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火贩子安倍急破"束缚" 军工死灰复燃,日本何往?
日本突破战后体制之路 日本战后体制 1、和平宪法(以第九条为核心,放弃战争、不保持战力,不承认交战权) 2、以英美为范本的政治民主制度,重经济、亲军事; 3、其他军事禁令:武器进出口禁令、禁止拥有进攻性武器 已突破部分 拥有战力1954年,在美国支持下,二战后被解散军队的日本重建海陆空自卫队。 自卫队赴海外1991年,海湾战争结束后,日本向海湾地区派遣扫雷艇。 重新确定国旗国歌1999年,战后一直被视为敏感问题的“太阳旗”和“君之代”重新被立法明确为国旗国歌。 自卫队赴战区2004年,9·11事件后,日推动系列立法,自卫队得以开赴仍处在战争状态的伊拉克。 确定爱国教育2006年,在安倍推动下,日修改以个性、自由为核心的教育法,强调“爱国主义”。 建立“国防部” 2007年,在安倍推动下,日本被有意弱化的国防部门:防卫厅升级为防卫省。 进攻型武器2009年,日本拥有了战后首艘直升机航母,自卫队开始具备进攻性。 终结武器禁令2014年4月,日本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正式放弃已经实施半个多世纪的“武器出口禁令”。 正图谋突破 政府历史观2013年,安倍多次发表模糊历史的言论,并扬言修改既有的政府历史观。 建立军队2013年2月,安倍在国会表示,在国际上,自卫队一直被作为军队来对待。所以有必要采取措施来解除这种矛盾。 集体自卫权2014年4月,日本自民党干事长石破茂称,如果日本的安全需要,日本自卫队可以到“地球的另一端”行使集体自卫权,与盟国共同作战。 和平宪法2014年2月,安倍在日本广播协会电视台多党党首讨论节目中说:“总得有人作决定,因为日本不能被关在一个四五十年前做的盒子里。”(采写/新京报记者高美)
|
关键词:安倍,军火贩子,军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