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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官员公款报销13万美容费 获刑10年

来源:新京报 作者: 2014-04-13 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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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13万元做美容,然后以会议费、稿酬等方式公款报销,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动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办公厅原副主任曹淑杰被北京高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刑10年。

  报销分会议费和稿酬两种方式

  2013年,57岁的曹淑杰因涉嫌贪污罪被提起公诉。

  曹淑杰报销个人费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据人社部办公厅原副主任兼下属社会保障能力中心主任平某的证言,能力中心本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以办会、办班为营利项目,靠部里到能力中心办会办班来支持。在案证据显示,一般会务承办人在给各司局会务做预算时会多做出一些天数和人数,后者的财务就会多付中心一些会议费,事后再找点餐票、住宿费或者办公用品的发票来平账。

  至于稿酬的部分,则主要是跟2003年左右劳动出版社一编室与劳动部办公厅合作出版的《领导干部社会保障知识读本》有关。据劳动出版社总编室主任的证言,该书由办公厅组织编写,署名劳动部,属于公务行为,所以稿酬应该支付给办公厅,大约100万元。可是2008年,部里负责对接此事的曹淑杰提出来,为了少缴税,让把以后产生的稿酬先留在出版社,以后办公厅有一些发票拿到出版社报销。

  至此,曹淑杰有了两个凭发票报销的渠道。

  辩称部分报销实为“平摊招待费”

  到案后,曹淑杰很快就做出了有罪供述。不过其辩解称,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干部来北京,部里虽然也有招待费,但通常都不够用。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自己做美容的地方能开“办公用品”等发票,于是日后因公在商场购买物品但又没法开具发票的,她就用个人消费的发票报销了,这样做也是“为了平摊部里的一些招待费”。

  此前二中院一审认为,曹淑杰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之后,曹淑杰上诉,近日北京高院宣布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追访

  女官员落网源于被举报

  本案中,临近退休的曹淑杰之所以落网,主要源于一条举报线索。举报线索称,2007年至2010年间,杜某在一家女子会所进行美容消费后,陆续以抬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开据办公发票。

  东城检察院反贪局经调查,发现人社部办公厅副主任曹淑杰之女名为杜某。

  2012年5月18日,办案人员将曹淑杰带走进行谈话,曹淑杰承认了犯罪事实。其名下的美容卡显示,截至2011年5月9日,共消费23万余元。

  -链接

  美容会所撂倒多名女官员

  事实上,在此之前,曹淑杰做美容的会所已经出现在多起贪腐案件中,涉及多名落马女官员。

  魏淑清:曾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被认定曾于2007年至2010年在单位报销上述会所美容消费19万余元,现已因贪污罪、受贿罪获刑20年。

  石永怡:曾任北京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法定代表人,创办《天气预报》节目,被认定于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陆续通过支票形式将公款100.26万元转出,用于上述美容消费,现已因犯贪污罪被判刑11年。

  白宏:曾任北京市卫生局机关工会原主席,被认定从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间贪污399万用于美容消费,现已因贪污罪被判刑15年。

  杨苹:曾任北京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二处处长、农业处处长,被认定2004年至2008年明示并收受一些单位为其办理的美容卡进行个人美容消费,共计38.9万元;2009年至案发前利用职权上的制约关系,在一些单位报销个人美容消费发票共计16.9万元,现已因犯受贿罪被判刑10年。(张媛)

 

关键词:公款报销,美容费,人社部官员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