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室内公共场所拟禁设吸烟区 违者最高罚3万
北京控烟立法历程 ●1995年 北京率先制定《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008年 借助举办“无烟奥运”的契机,北京颁布了《北京市禁止吸烟场所范围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04号),进一步扩大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范围。 ●2011年 市政府在《健康北京,“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党政机关、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等率先实现室内无烟和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目标。 ●2013年 北京市爱卫办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北京市居民对北京控烟立法的社会支持度和认知度。调查数据显示,被访者中93.8%支持控烟立法,92.8%支持北京市“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2013年 控烟立法作为调研论证项目被分别列入了市政府立法工作总体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今年1月 控烟立法被列入《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五年立法规划(2013-2017年)》中任期内完成制定的法规。据悉,为此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会办公室在立项论证工作基础上,先后听取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控烟经营场所负责人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借鉴了青岛、深圳、上海、长春等地控烟管理和立法先进经验。(记者温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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