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宝马车自燃涉嫌质量问题 车主索赔65万元

来源:长城网 作者: 2014-04-07 08:38:14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张先生被烧毁的宝马车残骸。孟捷 摄

张先生提供的阜平县公安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孟捷 摄

  长城网保定4月6日电(孟捷 记者刘世柠)保定市阜平县张先生向长城网记者反映称,其购买的宝马轿车在停车熄火后放置于一乡亲家院内后,突然起火自燃。事发三个多月,销售商称无责任,而厂商给出的赔偿标准其无法接受,无奈之下其抬车残骸到销售商处维权。

  宝马轿车自燃 涉嫌质量问题

  据张先生介绍,2012年5月,其在保定轩宇宝马4S店花59万余元购置了一辆宝马牌轿车,驾驶近两年时间,曾该店做过5次保养。今年1月13日晚19时30分许,其将车放置于一乡亲家院中出去办事。岂料,随后便接到电话称其车起火自燃,并殃及院内车辆,导致两辆农用机动三轮车一辆面包车不同程度毁损,乡亲住房墙壁熏黑。部分窗户玻璃爆裂。

  事后,经阜平县公安消防大队调查,对起火原因给出认定:起火原因排除放火、汽车油路故障、车内物品自燃、遗留火种引发火灾;不排除宝马轿车发动机仓内部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张先生表示,起初购买宝马品牌的轿车,是因为该品牌名气大,无论性能还是质量应该很少出问题,而且大公司售后服务肯定也不错。但谁知买车不到两年,还保养了五次,保修期内竟然因质量问题起火自燃,实在让人对宝马品牌轿车大跌眼镜。

  张先生称,对于车自燃问题,销售商和厂商必须给出说法,并要求赔偿一辆新车及车辆自燃殃及乡亲的赔偿金或直接赔付65万元。

  销售商称无责任 厂商表示折旧赔付

  事发后,张先生携带认定书找到销售商保定轩宇宝马4S店讨要说法,但是该店一马姓经理称,该店无任何责任。

  随后,记者致电保定轩宇宝马4S店马姓经理了解情况。据马姓经理称,该店售出的宝马轿车起火自燃确有其事,但该店没有赔付责任。

  马姓经理称,事发后,该店已与厂商取得联系,沟通了相关事宜,且厂商已认可此事,并按照折旧方式进行了赔偿核算,给出了赔偿方案、具体数额和赔偿方法,但该车主不认可。对赔偿数额,经销商表示无法左右,也不方便透露。

  对于销售商的说法和厂商给出的赔偿标准张先生不认同。张先生认为,“顾客是上帝”。车是在保定轩宇宝马4S店购买,该店作为销售商负有连带责任,不应规避责任,应尽最大努力与厂商协调赔付事宜,满足顾客要求。而宝马厂商提出以折旧方式核算赔付事宜不合理,车辆是因质量问题导致自燃,厂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保定,宝马车,自燃,索赔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