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新闻频道>>社会>>社会万象

"药儿园"频现:学前教育扔给市场让"小无可依"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22 11:20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以前也出现过伤害儿童的事件,但是这两年出现的伤害更多的来自那些本来应该承担保护儿童责任的机构和老师,这样的伤害更让人忍无可忍。”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冯晓霞说。3月20日,由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中国教育报联合举办的“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探讨幼儿园教育机构接连出现儿童伤害事件的原因,成为这次座谈会讨论的主题。

  陕西、吉林、湖北相继曝出幼儿园给孩子集体服药事件后,就在座谈会召开当天,又有媒体报道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一幼儿园32名学生疑似食物中毒,已有两人抢救无效死亡。

  为什么本来承担着教育和保护孩子的幼儿园屡屡出现伤害儿童的事件?学前教育在政策制定和现实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避免伤害儿童的事件继续发生?来自幼儿教育各领域的专家进行了讨论。

  学前教育扔给市场

  黑园长只看暴利不惜伤害孩子

  “给孩子喂‘病毒灵’的类似事件是必然会出现的。”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委员会主任戴耀华说,之前也出现过产科医生卖婴儿、天津曾有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与奶粉企业一起抢夺婴儿“第一口奶”。这些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把孩子的事跟市场连在了一起,孩子成了赚钱的工具。

  “幼儿是最脆弱的群体,自我保护能力、识别能力很差,家庭、幼儿园、社会需要对他们实行全方位的关爱和保护,因此,幼儿教育机构需要基本办园的条件,包括设备、院舍、师资,所有这一切都要体现这一事业的公益性,决不能用市场的方式来解决现有问题。”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王化敏说。

  但是,为了缓解前几年出现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国家出台了学前教育的“三年行动计划”,各地大力发展幼儿园,过快的发展必然引来一些问题。

  一位学前教育工作者介绍,某地一个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建成后交给了教育主管部门,等孩子都招上来之后,转手就把幼儿园转给了一个私人老板。

  国家颁布的学前教育“国十条”明确指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这样就把很多幼儿园都推向了市场。

  据介绍,现在全国共有19.86万个幼儿园所,其中民办园有13.35万所。

  按照我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出资人是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的,那么这就给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提供了营利空间。

  民办幼儿园的利润到底有多少?王化敏介绍,3年中他们对13个省23个区636所幼儿园做了调查,有41%的幼儿园从来没人审计,46%的幼儿园每年只是提交个审计报告了事。这几百所幼儿园中没有一所给调查组提供它们真实的收费和使用情况。“绝大多数幼儿园都说是负债经营,但是没有一个决定不办的,也没有谁说要交还给政府。”

  当幼儿园与市场结合起来,利益就成了追逐的最终目标。

  戴耀华介绍,有的幼儿教育机构为了蛊惑家长,教三四个月的孩子爬行,结果孩子的骨骼都受到了伤害。“高收费的贵族幼儿园也有不少为赚钱伤害孩子的。”

  “我们不能再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放在一起来强调覆盖率了。”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虞永平说,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一定是公益性的,因此要规定出公办幼儿园所占的比例。

  仅立法是不够的

  儿童受到伤害很难取证

  我国并不是没有保护儿童的法律。

  据了解,对于儿童的生命权、生存与发展、基本健康和保护、教育、休闲和文化活动以及残疾儿童的特殊保护等,在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和收养法等有关法律中均有系统的规定。

  但是,对儿童的保护并不是只有一些法律条文就能实现的。

  中华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余娟娟介绍,这些年接触到的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子不仅取证难,而且也很难打赢官司。

  余娟娟曾经接触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3岁的孩子男孩在混龄班学习,一天晚上妈妈发现孩子的内裤上有血迹,孩子说是被班里一个5岁孩子踢的。这位妈妈当时就报了警。第二天调查人员到幼儿园取证时,要查看当天的监控录像,但是幼儿园说监控设备没有开。当家长想追究幼儿园的责任时,幼儿园指出,孩子受伤的情况是在离园后发现的,无法证明这个伤害发生在孩子在园期间。

  很多时候,孩子的伤害案只能不了了之。“因为,有些伤害在警方看来不够严重无法立案,而如果找到妇联组织,他们也只能出面协调。”余娟娟说。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仅表现在立法层面,我们经常会被请到学校给孩子们讲应该怎样遵纪守法、不犯法,但是其实,我们往往忽略了孩子的权利,对儿童的保护也是一个综合庞杂的系统,我们全社会首先要建立起来的是儿童权利最大化的意识。”余娟娟说。

  政府缺位

  谁来监管幼儿园管理质量

  跟教育领域的很多问题一样,现在学前教育出现的很多恶劣事件并不是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本的原因是对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管力度不够,缺少真正意义上督导。尤其对于学前教育来说,政府的监管应该更加严格,因为,幼儿教育是保教并举的,孩子在幼儿园不仅完成教学内容,还有吃、喝、拉、睡等很多生活内容,更需要科学、精细的管理。

  “但是全国各省市区教育部门主管幼儿教育的力量非常薄弱,目前只有北京、天津、大连、陕西、贵州等省市有学前教育处。其他各省只有一个分管干部或半个干部,而且民办教育管理人园一般不管业务,只管批准发证。”王化敏说。如此少的管理人员根本无法完成对那么多幼儿园质量的监管。

  “如果政府再不对幼儿园进行监管,现在是给孩子喂药,将来说不定会发生更耸人听闻的事件。”何幼华说,很多民办幼儿园孩子交的伙食费要把老师的饭费也承担下来,“克扣伙食费是犯法的,但是谁来管理呢?”

  王化敏介绍,在幼儿园的管理上我们国家可以借鉴新西兰的督导体制,该国的督导独立于教育管理部门,每3年督导一次,每次督导要在每一个幼儿园中待足够长的时间,最终写出督导报告,刊发在大众媒体上,向大众公示。

  第二轮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始了,“从现在的情况下,到2020年我们一定能实现达到70%(笔者按: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具体目标包括: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那么不妨稍稍放慢一些发展速度,把重点放在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上。”虞永平说。本报记者 樊未晨

关键词:幼儿园,学前教育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 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丁丽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