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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改革被指空有声音 五省市试点5年无进展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2014-03-22 09: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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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国两会上,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养老金“双轨制”的前提即是改革,而改革的时间已列在政府工作报告的“2014年重点工作”中。备受关注的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第一次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此前,很多人都寄望于通过制定《社会保险法》来打破养老金双轨制。但2010年10月底颁布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意味着涉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改革并不在《社会保险法》覆盖范围内。正是如此,《社会保险法》再修改一直被呼吁提上议程,并且“板砖”、“诟病”、“呼吁”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已然为近几年两会社保领域的“惯例”。

  这一“时间表”下的改革方案会不会在2014年公布呢?事实上,据此前记者从参与养老改革顶层设计专家之一了解到,由人社部牵头的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涉及养老“并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退休年龄调整等多项重大问题,是一项一揽子工程。这项改革据传2013年已经有成型方案,但迟迟未见公布。

  目前我国已经有超过2亿的老年人口,还在以年均800多万的速度快速增长。在近期的一次论坛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保专家郑功成认为,养老金双轨制已经成为公众最不满意的制度之一,再不改革,会导致公众对社保制度的信任危机。

  双轨制应送进历史

  “补缴6万元,退休后每个月能拿到1800多元。”湖南岳阳市一林厂的退休职工李某2012年退休后,被告知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补缴部分要自己承担,“林业局机关的人一分都不用交,退休可以拿到3000多元”。

  “当年一起上班,现在我是国企高级技师退休一个月3500元,有个兄弟是机关局级领导,退休一个月6000多元”。北京市住总集团退休的杨师傅退休后还在四处兼职,他羡慕当初一起的工友,“人家后来调往机关了,他们医保基本全部报销,我们一吃药之后根本不够花。”

  “不患寡而患不均”,养老金双轨制所反映的,正如这两位退休工人所说——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差的问题。

  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率先纳入社保体系,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仍由国家财政和单位按退休前工资70%~90%的高比例支付。

  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1993年以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人均离退休费基本在同一个水平线,年均不到5000元。此后两者的差距越来越大,到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年均离退休费已经达到1.98万元,接近同期企业职工年人均离退休费1.13万元的一倍。此后差距有所持平,但一直维持在1.5∶1的水平,到2011年,前者已经达到2.61万元,后者为1.81万元。虽然国家已经连续十年提高企业退休金水平,但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水平更是水涨船高,两者差距仍在不断加大,有统计数据称,目前已经扩大到2至5倍。

  在近期举行的“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年会”上,社科院教授、社保问题专家郑秉文等认为,要使社保制度更加公平,最需要提上改革议事日程的就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改革。

  郑功成直接呼吁,尽快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遭受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送进历史。

  改革路线图一直在完善

  公众的改革呼声如此之高,而国家层面在社保公平上到底有无改革的意图呢?

  记者梳理中央层面的文件发现,关于社保的表述正在发生变化: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社保的表述是,“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的改革目标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保改革目标从“全覆盖”到“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变化,郑功成认为,这种变化背后的逻辑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实现制度上的普惠,公平的问题凸显出来,亟待通过制度安排来化解。

  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此后,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对记者表示,今年人社部将适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声音有,步子却一直迟疑

  人们更忧心的是,此前已有多次养老金改革试探性动作,但是终究“落入深潭,未听声响”。

  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至今,五省市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

  公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的问题曾在《社会保险法》修改前后多次审议中成为焦点,但《社会保险法》最后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不过,记者在持续对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的采访中,多名专家表示,在公众对社会公平的强烈呼声下,这种不同群体适用不同养老制度的格局,已经“不得不改”,公务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改革需要优先提上日程。

  明确改革共同方向

  不同养老制度所产生的待遇差,看上去似乎让机关事业单位加入企业养老保险,“并轨”“一刀切”就可解决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记者了解到,由于担心并轨将会降低自身的养老金待遇水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抵触情绪非常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向下并轨”的方式,拉大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造成新的矛盾。2008年后,试点地区就出现了高校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提前申请退休的现象。

  “如果没有一个一揽子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一改,养老金降低了将近50%,显然有抵触情绪。”郑秉文说。

  胡晓义曾解释,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郑秉文建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一起进行,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要以职业年金为补充,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但就目前来看,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相当滞后。截至2013年6月,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到6万个,覆盖职工人数只有1957万人,仅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6.29%。而职业年金也由于受到公平性考问,发展非常缓慢。

  “‘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但需要做好顶层设计。”胡晓义曾多次公开对媒体说,除了养老金双轨制待遇差别问题外,还应对老龄化的资金安排,养老金空账、缺口、投资运营、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转移接续问题,退休年龄问题,多层次养老保障问题,如何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大病保险等作出制度性安排。记者罗娟

关键词:养老金,双轨制,人社部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