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男将邻家少女骗至坟地发生关系后杀人焚尸

来源:河北法制网 作者: 2014-03-18 15: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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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忍恶邻焚尸灭迹

  经过一番较量,冯某某很快交代了作案过程:冯某某,51岁,河间市黎民居乡人,与冯某是邻居。他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工作,二女儿在村里幼儿园上学。1985年,其曾因抢劫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1995年提前释放。释放回家后,其给人干过机床维修,由于工作又脏又累,挣钱也不多,再加上活不多,便辞了工作,近几年靠打个短工挣点小钱儿。冯某某家庭条件一般,看他整天挣不来钱,夫妻俩经常为此吵架。

  事发当天,冯某某一个人在家。中午喝了点酒,在酒精的麻醉下,他开始想入非非,邻居伶俐可爱的萌萌让他心猿意马。他知道此时萌萌正在家吃饭,下午一点半上课,一个罪恶的念头便萌生了:在上学的路上骗走萌萌!

  吃完饭后,冯某某不时出门张望,看萌萌是不是出了家门,这就是他多次出现在监控里的原因。几次张望都没有看到萌萌出门,急不可耐的冯某某干脆骑上摩托车在萌萌上学的必经之路上等待。

  13时10分左右,萌萌背着书包出现在小路上,冯某某追上去说:“萌萌,我找你有点事,你上来!”

  萌萌先是以快上课了为由拒绝,冯某某告诉萌萌说耽误不了上课。天真的萌萌就这样被冯某某骗上了摩托车。

  冯某某骑着摩托车一路向北,穿过两个村庄来到一片坟地里,停下摩托车后,萌萌也从车后座上下来。冯某某这时照着萌萌肩膀打了几拳:“那天你为什么骂我?”(事发前几天萌萌曾骂冯某某乱倒垃圾)

  萌萌说:“我没骂。”

  “没骂就算了,那咱们玩玩吧!(指发生关系)”冯某某露出了真实目的。

  萌萌转身要走,冯某某一把拽住她,任凭萌萌如何反抗都无济于事。

  事后,冯某某问萌萌:“回家告诉大人不?”

  萌萌说:“告诉我妈!”

  一句“告诉我妈”招来杀身之祸。冯某某马上凶相毕露,一把掐住萌萌的脖子,直到萌萌昏死过去。

  担心萌萌醒过来,冯某某又把萌萌拖到石碑后面,拿起一块砖头,朝萌萌头部猛击数下,可怜的萌萌再也没了任何声息。

  冯某某从旁边拔了些草连同书包一起放在萌萌身上,用随身带的打火机点着……

  春天的野地里,荒草被肆虐的狂风吹得哗哗作响,一个妇女不时将手里的冥纸投进面前的火堆里,一边哭一边念叨:“萌萌,妈妈来接你了,跟妈妈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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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强奸,杀人,焚尸,沧州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