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密集出拳降温互联网金融
影响互联网金融观察期结束 央行近期的监管加码对第三方支付行业造成冲击,分析认为这意味着央行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互联网金融监管观察期已结束。 央行的监管还在加码。在虚拟信用卡、二维码被暂停之后,一份《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几乎可以说是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灭顶之灾。 草案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用于消费的额度也收紧许多,“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这点额度根本不够用。上述办法如果真的发布并要求严格执行,第三方支付行业相当于一夜回到解放前。”第三方支付人士说。 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张萌认为,这份草案反映出了第三方支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后,央行已经开始动手对其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影响还得看最终出台的文件。 有观点称,对数额设限,央行的想法是,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定位为小额消费账户,是银行支付渠道的一个补充。且央行希望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够更多在金融基础设施缺乏的地方提供支付服务。但牌照下发后的这几年,支付机构却在抢占发达地区的市场,更热衷在金融资源积聚的大城市跑马圈地,这是央行所不愿看到的。 央行人士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条规定“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目的是引导虚拟账户向小额、便民、业务风险可控的方向发展,将大额交易引至银行账户处理。 观察人士指出,限额管理一出,意味着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目前市场发展现状、定位和未来走向的基本判断发生了重大调整,央行态度很明显,支持第三方做小额支付,而在大额支付方面,央行已有保留态度。更深层地说,此举表明互联网金融监管观察期已结束,起码第三方支付的监管观察期要结束了。 -问题 监管之困:安全与创新 在今年两会上,“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一度被互联网公司拍手叫好、奔走相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表示,对互联网金融这个金融新品种态度明确,第一就是要鼓励创新和发展。 “说好的鼓励创新哪去了?”第三方支付人士抱怨道。该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新兴业态,不可能没有风险,但是因此过度强调风险,就会将我国金融创新扼杀掉。 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易欢欢表示,安全始终是个相对词,真正的安全在于攻防之间、复杂业务场景之间的不断优化和改进。腾讯、阿里等新业务的出台应经过长久的设计和试验,监管层应在运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再及时优化和改进。 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高层表态上,都提及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内容。央行行长周小川就表示,互联网金融业务在政策、监管、调控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完善。 慢牛投资公司董事长张化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前监管部门一直在“放水养鱼”,只要不突破“吸储”、“放贷”的底线,监管层一直持容忍态度。但一旦涉及公共利益,或发现风险迅速蔓延时,监管层将结束“放水养鱼”。 观察人士称,在互联网支付的发展上,激情和创新是好事,但审慎和保守未必就是坏事,央行对支付产业发展会有通盘考量。 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表示,是到了该清晰甄别风险的时候了。他认为,银行面对竞争需要有平常心,银行和互联网企业应通过合作谋取共赢,不要让开放心态成为一种表态。 互联网金融遭“围剿” 2月2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召集相关会员行研究银行存款自律规范措施,并将出台相关自律规范文件规范相关存款利息。 2月21日,央视证券资讯频道执行总编、首席新闻评论员钮文新发表博文称“余额宝是金融寄生虫,应取缔”。 3月4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间隙表示,对于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并鼓励和支持这种创新,但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管需要加强。 3月4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对互联网金融,第一要鼓励创新和发展,第二是要推动金融市场改革,扩大金融供给,第三是规范监管,跨部门交叉性产品,需要协调监管。 3月4日,央行副行长易纲称,要支持和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行为。 3月14日,央行要求暂停二维码(条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支付业务和产品,称相关支付产品安全性有待完善。 3月初,央行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要求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1000元,年累计不超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超5000元,月累计不超1万元。该草案已于3月15日结束征求意见。 记者苏曼丽 专题统筹/常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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