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民营银行获准试点 要立“生前遗嘱”
3月1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第一批5家民营银行将分别在天津、上海、浙江、广东开展试点。” 据尚福林介绍,经过各地推荐和上报国务院原则同意,选择了一些民营资本共同参加第一批5家银行的试点工作。这次试点民营银行,将采取共同发起人的制度,每家试点银行的发起人不得少于两家民营资本,同时遵守单一股东股比规定,分别由参与设计试点方案的阿里巴巴、万向、腾讯、百业源、均瑶、复星、商汇、华北、正泰、华峰等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工作。 “这5家银行的试点,我们将按照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的原则来审慎地推进,民营银行挂牌营业时间取决于试点银行准备是否成功。”尚福林表示。 尚福林强调,民营银行与现有商业银行没有什么不同,既然是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就要适用同等的国民待遇,接受相同的监管管理。 尚福林进一步指出,在这一前提下,民营银行还具有一些个性特点:一是突出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民营银行要建立完全由资本决定的公司治理机制,这些银行要依法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等部门以开展业务,独立自主地经营。二是突出特色化业务、差异化经营。重点是服务小微企业,突出服务社区的功能等等,以完善多层次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三是突出风险和收益自担的商业原则。重点是要依法做好风险管控和损失承担的制度安排,要制定“生前遗嘱”,防止银行经营失败后侵害消费者、存款人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突出股东行为监管。重点是要依据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监管银行和股东的关联交易,以及股东对银行的持续注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防止试点银行成为股东的融资工具。 |
关键词:民营银行,金融改革 |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