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强食用明胶监管整治
记者6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该局日前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监管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彻查到底、严惩重处。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食用明胶作为食品添加剂可以用于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使用,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对食用明胶的适用食品种类和使用量的规定要求。为降低成本、谋取高额利润,一些不法分子在食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的工业明胶。我国已将工业明胶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度关于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结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了这次监管整治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涉及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食品的企业、经营者、餐饮单位等,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逐一排查风险隐患,督促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销售记录、产品出厂检验和索证索票等各项规定;要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对企业生产和市场销售的食用明胶,以及生产加工使用明胶的重点食品,全部进行监督抽检,重点检测产品中的铬含量,对发现问题的企业,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并深查问题原因;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 |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