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殷墟遭破坏真因“民意不可违”?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 2014-03-03 15: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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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安阳殷墟遗址正在遭受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破坏:因为保护区内禁止建房,导致当地村民多年来饱受住房等问题的困扰,如今私搭乱建之风正在殷墟核心地带的小司空村及周边几个村蔓延。在小司空村东头,一排8套的3层联体“别墅”已经建到第6排。对此,殷都区副区长王学军说,民意不可违,在农民安居乐业正当民意的需求下,政府也无法粗暴干预。(据《南方都市报》2月26日报道)

  殷墟必须保护,而保护区内村民安居乐业的要求也合情合理,两者并不矛盾。之所以会出现如今的对立冲突,说到底还在于当地政府部门管理不力、工作失当——机械地执行保护规划,却不为群众的生产生活预留空间,更缺乏长远的打算,将殷墟保护成本转嫁到当地村民身上,致使其利益长期受损。不过,在笔者看来,和具体工作的问题相比,当地官员“民意不可违”的说辞背后的问题更值得警惕。

  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一种民意;保护殷墟遗址、守卫这片属于全体炎黄子孙的文化遗产,则是一种更大、更广泛的民意。对于当地政府而言,对这两种民意都应高度重视,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鱼”和“熊掌”二者兼得。比如,可以通过土地置换、异地房屋补偿以及发放财政补贴等方式,解决保护区内村民住房难等现实问题。如此,又怎会出现严重的私搭乱建行为?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民意在当地似乎一直被忽视,即使“住房问题的上访量一度高达40%以上”,有关部门也没有加以重视和解决。由此而言,殷墟遭私搭乱建破坏,实在是违背民意所造成的恶果;所谓的“民意不可违”,也只不过是一种诡辩,意在用“尊重民意”为自己治理私搭乱建不力开脱。试问,如果私搭乱建都可算“民意”,都需要“尊重”,那么又该如何解释广东陆丰博社村靠制售冰毒发家致富这一“民意”,难道当地警方的清剿行动是违反民意的不当举措?

  协调好、满足好各种正当的民意诉求,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尽到这样的职责,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真正敬畏民意、搞清楚什么是真正的民意。而殷墟遭私搭乱建破坏以及该副区长“民意不可违”的诡辩却提醒我们:在一些地方和党员干部那里,民意不但没有得到真正的尊重,而且还像橡皮泥一样被捏来捏去,甚至被当成了遮羞布、挡箭牌,这无疑是比小司空村联体“别墅”更严重的“私搭乱建”。(王垚烽)

关键词:安阳,殷墟遗址,破坏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