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
坚持一把手负责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有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提出,2月中下旬以来,河北省连续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各地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督导检查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治污设施不健全、运行不正常,甚至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仍在违法生产;部分城乡接合部、县城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有的单位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预警信息发布不及时,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
据预测,未来两周河北省一些时段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出现间断性雾霾天气,重污染主要集中在中南部地区。对此,《通知》要求,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凡是没有成立督导组的要立即成立,人员力量不足的要抓紧充实,立即深入企业、农村和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要以环首都周边地区、大气环境重污染地区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特别是已列入淘汰范围的企业、设备一律关停,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坚决实施限产限排。对存在违法排污、恶意排污、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一经发现,严惩重罚并列入黑名单。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全面禁止秸秆和杂草焚烧,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废弃物露天焚烧。省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实行驻点督导,发现问题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
加强应急响应。环保、气象部门要完善会商机制,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一旦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专项方案,加强协调联动,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和社会公众严格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区域应急响应通知下发后,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必须在2小时内组织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要及时将预警信息向机关、企业和社会公众传递,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信息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前一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时进行总结,抓紧修订和细化完善,提高预案、方案的可操作性。抓紧研究制定、完善针对性的强制应急措施,并逐一落实到企业,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一旦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第一时间执行到位。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紧研究制定车辆限行区域性统筹、预警信息快速传递的有效方法,为应急响应期间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提供方便。
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压钢、减煤、治企、控车、降尘等重点工作,及早完成污染物排放削减各项目标任务。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集中供热、“煤改电”、锅炉改造工程建设。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建立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
《通知》强调,严格责任落实,凡是出现严重违法排污问题的,不但要严肃追究排污主体的责任,也要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对指挥不灵、督导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问责。(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