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国气象局和环境保护部首次联合发布京津冀重污染天气预报,2月21日至23日,京津冀大部将出现持续重度污染天气,预计到27日重污染天气趋于结束。对此,京津冀主要城市根据污染程度,已相继发布黄色和橙色预警,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以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主动采取防护措施。
北京市20日启动首次霾黄色预警,21日12时,又将黄色预警提升至橙色预警;天津市21日16时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石家庄市于2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20日北京市启动黄色预警后,相关单位立即启动了各自的空气重污染分预案并组织落实执行。21日提升至橙色预警,全市工业系统启动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业分预案》,强联水泥有限公司、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田村站、北京化工四厂、中铁房山桥梁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停产,燕山石化有限公司、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东陶机器有限公司等75家企业减产,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橙色预警”应急措施还包括: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等。
21日下午,天津市清新空气指挥部向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10项措施,减轻污染压力:暂停建筑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露天堆放的混凝土、砂浆搅拌站暂停生产;暂停所有拆除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暂停所有市政、道路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加强道路保洁作业;禁止垃圾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燃煤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所有水泥粉磨站暂停生产;禁止秸秆焚烧;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等。
石家庄Ⅲ级(黄色)预警发布后,市工信局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水泥、钙镁、陶瓷等企业停产,关停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市环保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加大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城管部门增加道路清扫频次,停运所有渣土车辆;国土、水务部门关停所有露天矿山和采砂场;大货车、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保障民生的货物运输除外);禁止明火烧烤、烧荒以及树叶、垃圾焚烧等行为,禁止焚烧秸秆等。
为保证应急措施落实执行到位,京津冀主要城市同时启动督查和检查工作。20日发布霾黄色预警后,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立即出动10组执法人员对全市区县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现场共检查燃煤锅炉单位50家,有9家超标,对超标和无治理措施的企业,将按高限进行处罚;同时,还对全市126家大气污染源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其中发现7家企业烟尘、氮氧化物排放超标,已迅速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处理。21日,北京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又组成了四个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监察“重污染橙色预警”落实情况。
天津市要求,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特别是燃煤、扬尘以及露天焚烧等污染源的监控,严查偷排和超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
石家庄市采取部门负责制,由相关部门负责相关企业污染排放控制和管理,同时,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实施全方位监督,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记者闫祥岭、鲁畅、倪元锦、张泽伟、张泽伟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