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过硬政法队伍需“刮骨疗毒”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有单位有实名有情节,引起舆论广泛好评。从今年起,政法委还将不定期集中公布此类案件,中央政法单位也设立举报网站,及时公开已查处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这种自曝家丑的集中公开方式,打破了长期以来人们对一些部门报喜不报忧的印象,向社会释放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的强劲信号。 在全国上下肃清吏治的氛围中,舆论对政法委此举的评价与期待不难理解,此前中纪委也采取类似方式自揭家丑,同样引来舆论侧目称赞。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从这些公布违法违纪案件的信息中,人们更期待能够引起吏治的涟漪效应,就此揭开政法队伍建设新的篇章。 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公职人员,广义上乃属国家的“正义之师”,肩负着法律实施的重任。形象地说,他们犹如向百姓输送公平正义的根根“神经”,一旦违纪违法或渎职腐败,就如同神经坏死,制定再完美的法律也形同“植物人”。因此,缺乏一支素质过硬、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缺乏真正胸怀法治理想的“正义运送者”,实现法治无异于痴人说梦。 政法队伍建设的紧迫性,除却现状的不容乐观外,还有着更深一层背景。在国家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各个领域立法日渐精良的情境下,中国正从以形式法治为主的“立法中心主义”,转向以实质法治为主的“执法(司法)中心主义”,执法与法律实施的地位更加突出。但是,目前良莠不齐的执法机构和人员,与法律实施任务并不适应,也很难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权利诉求。 法治说到底依旧是法律驯服下的另一种人治,人的因素尤其是执法者的素质起着关键作用。今天,我们不能要求执法人员“故人、亲党皆绝之”,但法纪的底线不容亵渎。柏拉图早就告诫世人:“如果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安置一个不称职的官吏去执行那些制定得很好的法律,那么这些法律的价值便被掠夺了,并使得荒谬的事情大大增多。”作为法治的中心环节,执法过程的规范化运作,执法权威的全面塑造,都依赖于执法者“正人先正己”,率先奉公守法、依法履职。 中央政法委自揭伤疤,价值侧重于表明态度和释放信号,清除害群之马传递反腐决心,接下来的文章就看队伍治理的具体举措。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其实尚属事后监督的末端细节,政法队伍建设的根本必须回归制度正途,从规范和监督执法权力入手。因为执法者知法犯法,根子还是手中的权力出现变异。保外就医缘何成特权绿色通道?东莞的“性都”头衔缘何能够稳戴二十载?每一桩类似个案的背后,总存在着执法权在利益引诱下或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在现代官僚体系的准入上,对官员德行与良知的考量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使得我们必须以最坏的揣测对待执法者心思,按照“有罪推定”的思维进行控权设防。 针对既有权力的监控总会触及人的根本利益,就像习近平谈改革所比喻的,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政法队伍建设同样如此,清除暴露的个别害群之马不难,拉下面子公布这些案件的信息也不难,难就难在面对如此庞大的公检法司队伍,如何有效防范权力的失范与变质。而控权指向的是执法者义务的增多和利益的削减,这在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体制环境下,既需要有“刮骨疗毒”的气魄,需要有“抓铁留痕”的毅力,也需要有改革的睿智与聪慧。 因此,着眼当下,惩治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必须坚持不懈出重拳,以常态化的查处机制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保持零容忍;立足长远,政法队伍建设还必须纳入司法体制改革视野,从体制机制上予以通盘考虑,找出一条既能增进政法干部职业尊荣,又能有效防范违法违纪的吏治清明之道。(傅达林) |
关键词: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