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防生育水平出现大波动
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综合监督工作 (十八)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制订医疗机构设置政策,制订常见病种入出院和转诊标准,推动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编制未来五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完善专科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保健服务体系,做好保健工作。 (十九)严格医疗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全国大型义诊周”等活动和医务社会工作。提升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制订、修订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及县医院版,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修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重点技术准入管理和适宜新技术规范化培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士岗位管理,推进老年护理工作。印发《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加强药事管理。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研究改革医师资格考试模式。 (二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研究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完善三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院质量监测评价系统和平台建设。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物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拟定医疗机构药害事件处理办法,建立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推进无偿献血和临床合理用血,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保障用血安全。 (二十一)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深入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二十二)加强综合监督。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执法资源。监督检查重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做好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国家抽检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执法稽查,规范执法行为。探索建立监督协管服务制度,扩大村监督信息员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推进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 五、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机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二十三)健全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中医药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实施中医药服务财政补偿试点。制定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措施,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和服务网络建设,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强化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健全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传承创新人才工程,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推动一技之长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广中医保健知识及方法,探索开展中医养生旅游。做好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工作。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和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 |
关键词:卫计委,计生,生育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