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书记斥责三亚裸泳行为:正常人不会这么做
2月6日上午,执法人员在三亚大东海海滩向游人发放三亚市政府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劝说游人不要裸泳、裸晒。摄影:尹海明 “正常人都不会在公众场所裸泳、裸晒。”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斥责近日发生在三亚海域边的裸泳、裸晒行为。他说这一种行为,与中国文化传统不相符。 2月9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海口开幕。罗保铭在三亚代表团参与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海南向一切不文明行为说不。 今年春节黄金周期间,三亚市大东海现外籍男子裸晒、裸游行为,一经网络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开,迅速引来极大关注。“当时上网发现,某网站半天的点击量就超过17万多。”罗保铭说,这是一种伤风化的行为,在中国文化背景下,绝不允许有这样不文明行为发生。 罗保铭特别强调,对这样行为三亚市管理部门要进行劝阻,不听者就带离现场,再不听者就进行拘留教育。 据了解,裸泳、裸晒发生后,2月5起,三亚综合行政执法、旅游、公安等部门到现场对裸泳裸晒者进行宣传教育。三亚严禁公共海滩裸泳裸晒行为将纳入常态化管理,现场安排警力全天无缝隙值守。 2月6日、8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裸泳、裸晒者较为集中区域张贴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和《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行为的通告》,并向裸泳、裸晒者发放公告、通告。《公告》规定,禁止在公共海域、沙滩裸泳、裸晒的行为,要求因疾病需日光浴治疗的要穿上泳裤、泳衣,违反该公告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通告》称,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禁止以各种理由在公共海域,海滩裸泳、裸晒,如因疾病需要日光浴治疗者请穿上泳衣、泳裤,若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整治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记者付美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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