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布接待外宾标准:每人每天伙食600元
>>节约从简 赠礼部级不超400元 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实物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赠礼对象仅限于外方团长夫妇,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其他单位不得重复赠礼。如外方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 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对访问我国的著名友好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确有必要赠礼的,按照正、副部长级人员标准执行。 >>讲求实际 外宾出行应集中乘车 外宾用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除少数重要外宾乘坐小轿车外,其他外宾可视人数多少安排小轿车、中巴士或大巴士。在符合礼宾要求的前提下,外宾出行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接待外宾确需租用车辆的,各单位应当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陪同标准 误餐补助每人次50元 对于接待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外宾的重大外交外事活动,我方参加宴请人数应当根据礼宾要求安排。其他宴请,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各单位的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活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用餐者,经批准,可领取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相关发布 临时因公出国经费建联审机制 京华时报讯自今年1月20日起,本市开始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并建立财政、外事部门因公出国团组、经费联动审批机制。7日市财政局透露了这一消息。 未审批严禁核销出访费用 北京市财政部门表示,市财政局与市政府外办共同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执行中央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从预算管理、审批要求、外汇管理等方面补充提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强调总额控制。建立财政、外事部门因公出国团组、经费联动审批机制。按照因事定人、从严管理、务实高效、规范严谨、分类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控制出访总量,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 通知还明确了出访审批要求和经费核销要求。要求各区县和各部门在外行程须严格按照批准日程开展,出访团组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同时要求加强经费核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有关开展标准核销,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严禁为未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审批手续和持用普通护照的团组和个人核销出访费用。 该通知还加强外汇管理,明确市财政局负责核定全市购汇数额。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出国经费预算,结合实际购汇需求向市财政局提出购汇申请。 国际列车国外段每人日补12美元 国际旅费中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 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
关键词:标准,接待,伙食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