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研究室:有的地方长期存在团伙性腐败
中央纪委研究室近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中央纪委研究室表示,要采取措施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就能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中央纪委研究室表示,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现在,不少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党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甚至当做纪委一家的事一推了之。这次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部署,强化了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中央纪委研究室强调,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当然,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绝不是“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各级纪委必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中央纪委研究室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出了问题,就要严格追究责任。现在,一些被揭露查处的大案要案,实际上已经存在好多年了,却迟迟未能发现,结果愈演愈烈、触目惊心;有的地方长期存在团伙性的腐败活动,涉案人数很多,活动范围很大,也迟迟未能查处;有的干部刚刚提拔上来,或者刚刚经过考核考察,就发现有重大问题,给我们党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责任追究既是压力,更是动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当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总之,要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 |
关键词:腐败,中央纪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