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报假警后敲诈 廊坊女孩被偷后反倒进班房
近日,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处理了一起蹊跷案件:女孩被盗后报假警,故意抬高被盗物品价格,又对盗窃嫌疑人进行敲诈勒索,明明是盗窃案件的受害人,反而报假案、敲诈勒索而受到法律惩处。 闺蜜作案偷“名包” 11月24日,某公司员工张某来到广阳公安分局报警,称其参加同事婚礼时,一个价值3.68万元的普拉达挎包被盗。由于案值数额较大,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酒店监控录像,警方发现一名年轻女子进出酒店时行踪可疑。婚礼当天天气异常寒冷,这名女子却将厚重的大衣卷起,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从监控画面中显示,24日夜里只有此女子一人匆忙离开过酒店。经张某辨认,该女子正是她的闺蜜陈某。但经警方几次询问,陈都表明与普拉达挎包被盗一事无关。警方随后联系到了陈某的男朋友了解情况,由于陈小姐无法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最终承认张某的普拉达挎包是其所盗。 报假案事态大逆转 陈某承认了犯罪事实,但民警在对被盗的普拉达挎包进行物价评估时,发现该包为赝品,价值仅700元。陈某不构成刑事犯罪。在民警询问下,报案人张某承认自己明知挎包的价格,却故意报假警。根据治安条例,陈某被治安拘留10日,而张某因报假案被治安拘留5日。张某因此对陈怀恨在心。事后,张某多次给陈的母亲打电话,谎称陈本应负刑事责任,之所以只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是因为其父亲“帮忙”,找了“内部关系”。要求陈家支付十万元“帮忙费”。陈母犹豫再三,觉得其中有蹊跷,便将张某打来的电话进行录音,随后拿着证据向警方报案。目前,张某涉嫌诈骗被广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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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