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划定84平方公里禁燃区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近日,记者了解到,为持续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承德在该市中心城区划定了84平方公里范围的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据了解,禁燃区范围包括:承德市老城区、北区、西区、南区。通告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禁止批准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设备及设施,现有的高污染燃料使用设施,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城市集中供热、供汽锅炉除外)。已开通燃气管道的区域,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单位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工作;未开通燃气管道区域,于2015年12月31日前改用清洁能源;2015年,建成区内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17年,建成区内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16年1月1日起,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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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