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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致6死4伤枪击案今日庭审 嫌犯曾杀哨兵抢枪

来源:新京报 作者: 2014-01-13 09: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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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13日)上午9点半,上海“6 ·22”枪击案将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犯罪嫌疑人范杰明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据上海官方23日通报,2013年6月22日17时许,范某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后,在厂内持械将同事张某击打致死,随后从宿舍取出私藏的猎枪,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逃往浦东周浦地区。在沪南公路、沈杜公路附近,范某用猎枪将该车驾驶员卞某杀害,随后驾驶卞某车辆折回宝山,在某部队营房门口用猎枪杀害一名哨兵,抢得枪支后驾车返回化工厂,用猎枪杀害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被正在厂区勘察现场的民警制服,涉案枪支被全部截获。

  记者昨日从被害人李某家属处获悉,警方说,根据范杰明儿子供认,第一个死者张某是被范杰明儿子所杀,范杰明为了替儿子顶罪,才杀了这么多人。此说法未得到警方确认。

  新闻回顾:嫌犯曾4次杀人杀哨兵抢枪

  一把土制猎枪握在杀红了眼的范杰明手里,最终造成6死4伤。2013年6月22日,这个宝山区某化工厂办公室主任制造了震惊上海的枪击案。

  涉嫌杀人逃离现场之后,又曲线返回案发地再次作案,生于1951年的范杰明选择了有违常理的作案路径。这背后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今天,他将因涉嫌杀人罪在上海市二中院出庭受审。

  行凶细节

  上海广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广裕厂”)位于宝山区月罗公路581号。如今,这家公司只剩下两名轮班的门卫。门口张贴着宝山区人民法院的财产拍卖公告,显示广裕厂拖欠了上海鲁腾等多家公司多笔款项。

  在这家工厂工作了12年的高明(化名)回忆起事发前的情形,“事发之前,已经很少有工人出现在厂里了。”高明说,由于经营状况差,当时很多工人只有接到电话才去上班,给他电话的通常是厂办主任范杰明。

  与范杰明共事过半年的刘洋(化名)称,案发前进出厂的主要有3种人——管理人员、零星的工人、律师。律师频繁到厂,说明厂里产生了难解的矛盾。知情者表示,案发当晚,广裕厂负责人李致中与一名律师等3人同坐一车驶到厂门口附近,突然遭遇范杰明的枪击,76岁的“老厂长”李致中等人当场遇难。这是范杰明当天行凶后,再次返回现场开枪杀人。就在当晚早些时间,范杰明还射杀了黑车车主卞某和一名某部队营房哨兵。

  工厂转手疑云

  据刘洋回忆,从2011年3月起,广裕厂的出口外销业绩开始下滑,已经到了“每四个月才发一次工资”的困境。范杰明在此时进厂担任办公室主任。他的到来,很大程度上因为侄子范某。

  知情者称,范某与李致中有过多年的合作经历,“基本上范是李的出口代理商,专门负责李生产的化工制品的海外经销和渠道铺设;而李的强项是生产加工,并拥有多家化学品加工企业。”

  在案发地广裕厂的同一厂区内,另有一家“宝江”化工厂,而这两家工厂的最初法人代表为李致中的儿子李栢青(音)和女儿李继文。

  此外,浙江人李致中在江苏太仓市也拥有一家规模不菲的化工厂,名为“广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氢氧化钠、盐酸、乙二醇等化学品。“广裕厂”有工人认为,工厂实际已经“搬家”到了太仓的“广泽厂”。

  昨日,广泽厂的门卫透露,该厂创始人的确是“李致中”,但厂子在2012年已经渐渐转手给了现在的老板范某,“大老板一年也来不了厂里几次。”多名知情者证实说,包括“广裕厂”和“广泽厂”在内的化学品生产企业已由范某开始接手。

  “厂内流传说,范某以租赁的形式接手了广裕厂的管理。”高明介绍说,在利润分成上,可能是范占60%、李致中占40%。作为范某的“爷叔”,范杰明出现在广裕厂里,可能是代表“范家”介入生产和管理。

  范杰明案发前喜欢到弥漫化学味道的车间查看。有工人称,范杰明“眼里容不得沙子”。

  在工人王强(化名)的印象里,范杰明急躁而没有耐性,喜欢抓着别人的辫子不放,而且“什么都管”。2011年年末,王强因家中有事没来上班,遭到范杰明严厉训斥。之后,他就开始提心吊胆,生怕漏掉“范主任的电话”。“有时候没事也会让我到厂里看管,来了以后又对我说:你没事回去吧”。

  王强回忆,在工资开始不按正常规律发放后,工人们普遍无心上班,但“范主任”仍常常叮嘱“一接到电话,立即到厂里。”

  和谁有过节

  在广裕厂,谁和“范杰明”有过节?

  在知情者看来,范杰明在案发后又返回现场枪杀“老厂长”李致中,显示两人似乎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张某的最先遇害又加深了知情者的这种印象,因为张某很可能是李致中身边的“助理”。

  一种未经证实又广泛流传的说法是,范杰明入股接手广泽厂后,李致中对生产基地作“转移调整”时,触及了范杰明的根本利益。

  案发前,范杰明采取了种种方式阻挠“广裕厂”向太仓市搬家。“他没有拿到相应的红利,未来厂子股权结构的变化没有眷顾到范杰明。”高明分析说。

  关于杀人原因,还有一种说法是“性格论”,即范杰明的“小心眼”让他进厂后逐步产生各种矛盾,最终采取了“暴力手段”。

  知情者称,在案发当天,范杰明曾打电话要侄子来厂里,但被侄子当场拒绝,“范杰明请侄子来厂里的目的是什么?”

  或许,有关这起案件的一些疑问会在今天庭审时揭晓。

  第一次杀人:2013年6月22日17时许,在宝山区上海广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持械打死同事张某,从宿舍取出猎枪,乘黑车逃往浦东周浦。

  第二次杀人:当晚逃至沈杜公路近沪南公路时,枪杀黑车司机卞某,驾车向浦东北部逃窜。

  第三次杀人:当晚逃至浦东某部队营方门口,枪杀一名哨兵,另致一名哨兵受伤,并抢走哨兵枪支。

  第四次杀人:当日23时许回到工厂后,在门口枪杀“老厂长”李致中等3人、击伤2人,进入厂区后又射伤一名民警,随后被制服。

关键词:“6 ·22”,枪击案,抢枪

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