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是多少?据新华社报道,广东省卫计委公布的数字是14.56亿元,省财政厅给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的答复却是26.13亿元,两者相差高达11.57亿元。
出现如此巨大的差额,统计口径不一致,或许是一个理由。广东省财政厅人士也给出了类似解释:财政决算数依据实际缴入国库的数额统计,计生部门可能是依据年度开出罚单的累计数统计,与实际缴纳数存在时间差。仅仅是统计口径不同,就能造成如此巨大的偏差吗?有基层计生干部自揭内幕:计生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各个项目,都有相应任务指标。人口任务指标,即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地方计生部门很可能为了制造良好的计生成绩,该罚款的罚了,但在上报时打折扣。如此一来,财源和政绩两不耽误。
社会抚养费的数据何以打架,答案不难寻找:技术上有统计口径的问题,更深层面则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问题。统计数据打架这一窗口,折射出社会抚养费在执行层面的困境:公开透明是政府收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但计生部门上报时的随意性突破了这一原则。特别是,还有一些计生部门的罚款没有列入社会抚养费范围,社会抚养费有财政制度约束,尚且存在统计混乱的问题,那些社会抚养费范围外的罚款是否有人监管?是否存在黑洞?近年来,社会舆论多次对全国社会抚养费的总数和去向提出疑问,但迄今为止,公众对省级以下社会抚养费的管理情况仍无从了解。
社会抚养费立项依据不统一、计费方式混乱的现状,还让这项收费产生了法理性困局。没有一定之规的收费,一定会被一些征费者加以利用,异化为不当寻租的通道。从历史阶段看,社会抚养费的设立有其合理性,但无序征收和混乱管理,会使其产生的负面社会效应大于正面效应。人们会怀疑,社会抚养费是否成了“抚养”地方财源的借口,而其他罚款是否成了“抚养”计生部门的需要。这种疑虑,伤及的是地方政府的公信力,甚至是计生政策本身。
韩志鹏将申请要求广州区级政府公布社会抚养费数据。强调公众知情权的满足,是纠正计生部门执法行为偏差的重要一步。但是,寄附于社会抚养费和其他罚款上的不当利益,并非一个数据公开就可清除。罚款很刚性,管理罚款的柔性机制也须改变,这涉及社会管理的思路改变问题。还要看到,人口政策需要随着宏观经济和社会层面的变化而调适。在人口红利趋于衰竭,劳动人口抚养压力加重的今天,如何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思路,需要顶层设计。让计生政策起到“抚养”社会的作用,不能只靠韩志鹏一人的努力。(徐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