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基金会设分支不再审批 可自行自主设立
12月27日,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根据《关于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审批的通知》,社会团体、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审批,可自行根据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合理性进行研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自主设立。(记者 张清华) |
关键词:团体,基金会,审批 |
责任编辑:曹明
12月27日,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根据《关于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审批的通知》,社会团体、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审批,可自行根据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合理性进行研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自主设立。(记者 张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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