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督查情况汇报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
决定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督查情况汇报,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决定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全国范围内对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是国务院确定的今年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让低保等政策“落地”见效,保障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群体基本生活,完善能托底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有利于社会公平,而且能鼓励更多人敢闯敢试敢创业。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发挥“雪中送炭”、扶危济困的重要作用,使7400多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但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存在资金不到位、管理不规范、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低保政策效应的充分发挥。
会议要求,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有针对性地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努力使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一要强化政策落实。结合年终岁末慰问困难群众,重点督促落实低保政策。各级政府预算要优先安排低保资金,保证及时到位。加强审计监督,堵住分配、拨付等环节漏洞,确保资金足额、有效用于低保家庭。二要强化信息公开。健全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跨地区、跨部门核对平台,在农村、社区实行“阳光”公示,把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向前明显推进一步。对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坚决纠正“关系保”、“人情保”及错保、漏保,严惩骗保。三要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建立临时救助机制,切实解决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减少“碎片化”、一次性补助。完善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等挂钩联动机制,使低保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更好落实、水平逐步提高。同时,要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强化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严肃查处渎职失职等行为,切实做到低保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会议审议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强调,社会救助是向特定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必要救助的托底性保障制度,是“保基本”中的基本制度。要下决心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部门职责整合,把目前分散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措施统筹起来,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逐步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使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认真总结经验,明确政府责任,充分发挥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更加注重救助的救急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使获得社会救助成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提供社会救助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尤其要尽力使特困人员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切实把社会保障体系的“网底”编实、筑牢,给全社会以稳定、可靠的民生保障预期,减少不安和焦虑,增进社会公正和幸福感。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情况的汇报,批准了奖励人选、奖励种类及等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