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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住新房交全年物业费 错过集中装修收4倍费用

来源: 燕赵晚报  
2013-12-25 1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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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遭遇过物业的这种“霸王条款”吗?

  小区物业收费乱象调查

  这些“强买强卖”的做法不妥,“显失公平”是可以撤销的

  近一段时间,不断有业主向本报反映说,他们购买的新房,在交钥匙和装修期间,物业还向他们收取多项费用,诸如预收一年的物业费、超过装修期收取的4倍服务费等。他们认为遭遇了“霸王条款”,可为了能尽早乔迁新居,有时不得不“被缴费”。

  就此事,24日记者采访了业主、物业公司、石市物业协会、律师等相关人士,一起关注小区物业收费的种种乱象。

  乱象一

  错过集中装修,物业收取4倍服务费?

  今年春天,市民李先生购买了位于谈固西街一高层住宅小区的房子。因为买的是现房,已经有业主装修入住。他暂时不打算入住,直到今年10月,他才到物业处办理装修手续。

  “物业拿出了装修管理收费表,上面密密麻麻地罗列着9个收费项目,包括装修管理押金、装修服务费、搬运工押金、施工人员出入证、出入证押金、装修进料证、进料证押金、灭火器租赁费、灭火器租赁押金等。”李先生说,有些项目的收费标准并不高,缴点费用,他也就认了。然而,最让他无法接受的就是那笔巨额的装修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元/建筑平方米,包括装修垃圾清运费、电梯使用费等。

  “物业说要是在集中装修期3个月内,就是5元/建筑平方米,超过集中装修期,就按20元标准缴费。我这么一算,仅这一笔费用,我就要多交1500多元,太不合理了。”李先生说,物业还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可他根本没在合同上签字。另外,物业解释说集中装修期是从交钥匙开始算起的3个月,可这一解释在合同中并未有详细约定。

  李先生与物业协商此事,物业说必须按合同执行,如果他不交钱,就无法办理装修手续,这也就意味着,他连新房都住不进去,最后李先生无奈妥协。

  记者就此事联系过小区物业,小区物业答复与李先生所说如出一辙,都是以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装修手册对此有明文规定为由收费。

  至于为何超过集中装修期收费高,物业人员解释说,因为物业管理成本提高所致,他们要按合同执行。

  乱象二

  交钥匙了,先预交一年物业费?

  高高兴兴去收房,却被物业告知得先预交全年的物业费,否则就不给钥匙。面对物业的“强买强卖”,业主该委曲求全?还是以理相争?东海盛景的业主杨先生选择了前者,他还说,小区800多户业主,多数都妥协了,按要求,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

  杨先生说,按合同规定,开发商应该在今年7月31日交房。8月1日,业主们来到交房处,办理好交房手续后就去物业处领钥匙。然而,物业却要求业主先缴纳当天至明年7月31日的全年物业费,否则就不给钥匙。

  当时,业主们就此提出异议,开发商为了不支付违约金草草交房,小区水电暖天然气等各项配套设施尚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就预交全年物业费,大家颇为不满。“可物业态度强硬,必须让我们交钱!没办法,盼房子盼了这么久,要是因为一点物业费就拿不到钥匙,太不值了!”杨先生说。

  无奈之下,多数业主都预交了物业费。此外,领钥匙时,物业还让业主一并缴纳了契税和维修基金。可后来才得知,维修基金是在房屋具备办房产证条件时才该缴纳的钱,可他们的房子尚未办理房产证!

  杨先生认为,在物业费上,物业是在强买强卖,而在维修基金上,开发商钻了业主“不懂行”的空子。

  2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小区物业,对方答复说不清楚此事。

  说法

  市物业协会:一切按合同约定执行

  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刘明认为,新房交房时,物业预收业主一年物业费,这一现象确实存在。有些业主可能暂不入住,缴全年物业费就感觉委屈。不过,针对物业费按月收还是按年收,并无明文规定,要以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若业主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对这项约定感觉不合理,可以与物业协商。

  就错过集中装修期收取高额管理费一事,他认为,业主在不同时期装修,对物业来说,产生的诸如清运建筑垃圾、管理电梯等成本是不一样的,这个显而易见,按照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和装修手册来执行也没有问题。

  不过,从物业为业主服务角度来说,物业能否多考虑业主的感受?如果是个别业主超过装修期,建议物业还是按5元/建筑平方米收费吧!再说,若业主连物业服务合同都没签,物业又怎能一方说了算,建议物业不要太“唯利”。

  律师:住新房需交全年物业费“显失公平”

  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王亚琼律师表示,在业主与物业形成服务关系时,会签订一份服务合同。业主一定要仔细阅读这份合同,如果其中有规定需要业主在交钥匙时就要预交一年的物业费,若业主也签署了,则将按照合同执行。但他表示,本身这一规定就不合理,对业主来说,显失公平。而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就不给发钥匙,这种有些“强买强卖”的做法并不正确。从法律上讲,“显失公平”的规定是可以撤销的,若业主觉得不适合,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而关于物业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的问题,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在业主对其住宅进行装修过程中,物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若业主没有签字,物业无权单方面要求业主按合同执行。

  另外,关于新房屋的维修基金缴纳问题,王律师介绍,维修基金一般是在房屋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时需要缴纳的一笔费用,可通过两种方式缴纳,一种是业主自己到房管局缴纳,并领取房产证;另一种是,委托物业去房管局为业主集体办理,办理后向业主发放房产证。

关键词:新房,物业费,装修责任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