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语文教科书出错事件一时间沸沸扬扬,各方批评声不断。一方面是大众对于义务教育的重视,认为教科书应当是教授知识的权威,对于教科书错误的难以容忍,另一方面却是本该持客观、公正立场的媒体的情绪化表达。错了就是错了,错误也不该犯,相应的纠错机制也早该建立,以后更是应该避免类似错误的再出现。在出现错误的情况下,媒体除了曝光、揭露和批评,也该有更多的建设性的意见推动问题的解决。
在播报这个新闻之前,媒体就预先为其定了基调,报道中感性的修饰语、消极的诱导语可是真的不少。对于大众传媒,受众的期待是“给劲儿”、“痛快”、“酣畅淋漓”。但批评性报道也该有自己的准则,“多对事、少对人”,“多给信息,少下结论”,最大程度地促进问题的解决。
就人民教育出版社教科书事件来说,一是在其还没有及时回应的情况下就已经有媒体出现了不实的新闻,内容是有关人民教育出版社方面的相关人士的蛮横回应;二是媒体更多的事先给出了情绪化的结论;三是媒体应当引导公众理智地看待教科书,理智地认识这个不断变化、权威消解的时代,鼓励公众的质疑精神和纠错精神。
批评是为了问题的解决,而不是为“批评”而“批评”。如果是这样,那么就要求媒体对于教科书的立项申报、征求意见、编写人员的确定、修编过程、出版流程、审核机制、审核标准、推广使用、市场竞争、使用周期、不同教科书出版社的出版竞争和市场份额、十年教学改革的成果等等一系列问题做一定程度的了解。
负面新闻好看,但是过度的有倾向性的负面报道会使公众产生压抑心理,反而会增强对社会的不信任,加剧人与人之间的冷漠。这样的例子已经不少,现在还有人敢轻易地去扶倒地的大妈么?这不就是媒体播报特定导向性导致的后果么?各种媒体在播报和转发的同时,能否问一下自己,是否对事件有全面了解,报道是否客观属实?是否有利于激扬浊清?是否真的起到了媒体应有的建设性舆论监督作用?
人民教育出版社作为一个有品牌、有影响力的教科书出版大社,被点名批评固然具有很强的典型性,但问题不该是戛然而止,更进一步的是整个教材教辅行业的问题、整个图书出版行业的问题和大文化产业的发展困境问题,更深层次的是我们都该反思的整个社会大环境的浮躁和功利。批评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人民教育出版社作为一个有60多年历史的出版大社,出版的教科书比较具有系统性和学科完整性、在很大程度和很大范围内还是范本。
“世人多系中人,导之东则东,导之西则西”,单单揪出错误来说事,这种显失公平的取舍,会对受众产生严重的误导,无形中使受众对社会的真实情况做出错误的认知。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如何建设性的批评、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