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 落实抚恤补助政策
长城网12月17日讯(宿馨元)17日上午,河北省召开见义勇为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补助政策,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光荣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要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就业支持力度;保障适龄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受教育权益;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困难。 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属于因公牺牲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属于视同工伤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本人40个月的遗属特别补助金;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落实待遇;无工作待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发放,所需资金通过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统筹解决;尚未建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 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省发放奖金535万元,其中,对省政府授予“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人员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给予5万元奖金;对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根据十级至一级的残疾等级,对应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增加一次性抚恤金10万元。 近年来,省本级共慰问见义勇为人员400多人次,发放慰问金200多万元,省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按照小学每人每学年600元、初中800元、高中1200元、大学35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每年定时发放助学金。截止目前,共资助近200人次,发放助学金50多万元。2013年以来,通过摸底调查,对历届受省以上表彰且家庭生活困难88名见义勇为人员,又发放慰问救助金80余万元。同时,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的要求,由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石家庄、承德市进行试点,搭建了扶危助困救助平台,对部分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进行帮扶救助。目前,救助30名困难群众发放资金42万元。 |
关键词:见义勇为,权益,抚恤金,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