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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毁一棵树罚款从200元提至2000元以上

来源: 安徽日报  
2013-12-09 15: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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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合肥市园林部门获悉,新修订的《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加大了对绿化不达标、毁绿损绿等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居住区绿化、绿化树种选用、立体式绿化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条例》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建设项目竣工后未达到规定的绿地率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不足绿地面积数处以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完成后,应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对于未达到绿化设计方案要求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查验合格证明文件,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对于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等毁绿损绿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将罚款金额由原先的每棵树“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提高至每棵“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新《条例》明确,居住区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居住区的显著位置公示绿地平面图,城市绿化工程项目,乔木和灌木的覆盖率应当占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城市主干道行道树胸径不得小于12厘米、其他道路行道树胸径不得小于8厘米;鼓励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

关键词:绿化,罚款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