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中办国办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是一部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基本法”。
12章、65条、9000余言,《条例》用规约构筑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党内法规堤坝,给奢侈浪费者划定了制度“红线”,给以身试法者设定了“高压线”。
从“规定”到“禁令”,再到“条例”,从中可以清晰感受到党中央在狠刹奢靡之风方面“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定决心。
“通过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制度刚性约束力的不断加强,制度设定的精细化程度加深,表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鸣警钟已经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条例》公布,有评论这样认为。
据介绍,目前中央已对《条例》贯彻实施作出周密部署。时间表与路线图都已确定,当务之急就是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破窗效应”,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产生倒逼机制,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条例》宣传贯彻和相关配套规定的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将稳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真正实现“转作风不是一阵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