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社会极其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这项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明确的部署。
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如何?怎样推进改革?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记者:我们是否面临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迫切任务?
刘利民:是的。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存在着评价标准相对单一、选拔方式相对单一、入学通道相对单一等“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基础教育应试教育倾向,学生“考什么、学什么”,学校招生“唯分数论”等问题,难以适应国家对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需要,难以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需要,难以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办学、特色办学的需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当前,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时机已经基本成熟、条件已基本具备。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我们已经部署、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一些重点领域进行改革试验,积累了可供借鉴的改革经验。同时,进行了系统调研,广泛听取、吸纳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校长、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各方面对改革的基本思路有了较高的认同。
招考分离多次选择
记者: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刘利民:我们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这主要包括3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可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