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道称,江苏警方将开展集中整治,对“闯绿灯”处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昨天,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向本报记者作出了澄清。
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执法管理中并没有“闯绿灯”这一概念。媒体报道中所指的,是指车辆经过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通路口,遇有行驶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时,还继续驶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规,对于“路口遇有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机动车,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记2分。这位负责人提示:在路口堵塞的时候抢行只会增加混乱,让拥堵更加严重。做到不抢行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有文明交通意识,很多交通参与者对此可能并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