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为高速公路路面宽敞、少绕道,江苏新沂一家四口人有说有笑地骑自行车走夜路,幸亏被巡逻交警及时“截获”。11月29日,徐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对外介绍,当事人被处以50元的罚款后,60多岁的魏女士怀抱着孙儿笑道:“没事没事,别太较真。”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是封闭式的快速路,专门给机动车行驶。11月28日晚上9点左右,徐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杨志军驾驶警车在连霍高速公路巡逻,当行至137公里处的时候,发现黑蒙蒙的道路前方隐约亮起反光标识,民警立即打开警灯减速靠边。“只见忽闪忽闪的反光标识竟然是两辆自行车上的,也把我们给惊着了,如果过往的汽车司机稍不留意,肯定会闹出车祸。”杨志军说。
据了解,一辆自行车是被中年男子陈俊骑着,车座后面还载着老母亲魏女士,而且魏女士也没闲着怀抱小孙儿;另一辆车子则是陈俊的父亲骑着,一家三口人在高速路骑行是有说有笑。
在现场,民警杨志军将两辆自行车拦下后询问得知,这一家人竟然是觉得高速公路宽敞、能少绕道,晚上过往的汽车也不多,所以骑自行车会相对的省时又安全。
11月29日,据杨志军回忆说:“他们住在新沂河大桥的西段位置,而位于新沂河大桥的东段则有一块田地,平时小陈家人都是在高速路下面的小道走,由于当晚有些琐事耽误时间,加之天色比较晚,为了图省事,一家人就扛着车子翻过栅栏,从高速公路上骑行过去。”
随后,民警赶紧从警车里拿出强光手电筒引路,将陈俊一家人送下高速公路。不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必须处以50元罚款,没想到,60多岁的魏女士怀抱着孙儿笑道:“没事没事,晚上汽车少,民警同志别太较真了。”(文中人物为化名)(拾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