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全面深化改革指导思想的关键要素之一,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着力解决的根本问题。
第一,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当前社会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但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也存在大量不公平、不正义现象,比如教育、就业机会不公问题,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社会保障体系“碎片化”问题,特殊化和特权现象问题,司法不公问题,贪赃枉法、侵害群众权益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单涉及经济领域,也涉及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中央全面审视和科学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态势,认为这个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第二,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迫切要求。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造福人民。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的不公平,改革就会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改革必然触及利益格局的调整,有可能使部分群众切身利益暂时受到影响,但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使全体人民根本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维护、发展。我们强调要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就是因为利益固化导致诸多社会不公,如在发展、收入分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权利、机会、规则不公平问题,一部分人没有公平公正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因此,强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更加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上下功夫,在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上下功夫。
第三,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我们强调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就是为了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讲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就是为了解决好制度的公正性和普惠性问题,打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因此,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紧建设对保障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认真审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哪里就是改革的重点。特别是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然会触及已有的体制机制和利益格局,思想认识越来越难以统一,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使我们的制度和体制机制更加体现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和维护人民利益。